屏门乡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垃圾环卫设施完善
屏门乡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垃圾环卫设施完善
施工招标公告
工程类型 | 建筑工程 | 项目编号 | ZJJA20171020B | |
建设单位 (盖章) | 淳安县新农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屏门分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方蒋槐 | |
工程名称 | 屏门乡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垃圾环卫设施完善 | 建设规模 | / | |
工程地址 | 淳安县屏门乡 | 工程类别 | 三类工程 | |
投资总额 (万元) | 约106万元 | 层数、 结构类型 | / | |
投标保证金 | 人民币贰万元整 | 工期要求 | 90日历天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7年10月26日 | |||
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17年11月8日17时 | 开标日期 | 2017年11月9日10 时30分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发包方式 | 包工包料 | |
承包资质要求 | 注册地在我县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项目经理 要求 | 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开标地点 | 淳安县千岛湖环湖北路375号(淳安县行政审批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五楼第三开标室 | |
建设资金情况 | 国有资金 | 发包内容 及范围 | 图纸所示内容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童裳深 | 联系电话 | 13588730358 | |
建设单位地址 | 淳安县屏门乡 | |||
咨询代理单位 (公章) |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联系人及电话 | 王圣东 13968116992 | |
备案单位 |
附件:
投标人必须具备条件:
1、注册地在我县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2、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
3、“三类人员”中项目经理的B证;
4、2014年度及以后办理的《建筑业企业IC卡登记表》[且已在建管局办理诚信考核手续];
5、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从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或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看和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书及施工图纸等招标资料;
6、若之前未办理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资格证或交易资格证逾期的,开标前必须到县交易中心窗口办理交易资格证(3000元/单位.季度)
说明:以上仅供参考,详细信息请见“项目招标公告”和项目招标文件。
本项目取消报名环节,采用资格后审。
附件:招标文件----屏门乡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垃圾环卫设施完善.doc招标公告----屏门乡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垃圾环卫设施完善.doc预算----屏门乡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垃圾环卫设施完善.zip图纸----屏门乡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垃圾环卫设施完善.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