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环卫处环卫车辆、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
泰兴市环卫处环卫车辆、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泰兴市环卫处的委托,对泰兴市环卫处环卫车辆、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编号:TXS20170811701 二、项目名称:泰兴市环卫处环卫车辆、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范围:第二包:移动压缩设备1套(2只移动压缩箱) 四、采购预算价、付款方式: (1)采购预算价:30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价) (2)付款方式:产品交付、安装调试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90日内支付货款的95%;余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中标单位承诺的免费质保期限到期后90日内付清(注:质量保证金不计息)。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具有ISO9001质量认证体系证书(提供原件); (2)具有ISO14001环境认证体系证书(提供原件); (3)具有有效的国家商标注册证(提供原件)。 七、招标文件的下载: 本招标公告的“附件”内自行下载。 下载时间: 2017年 10 月 27日起;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金额为:5000.00元 缴纳账户户名:泰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账号:32001766344052501958 开户银行:建行泰兴市中兴路支行 缴纳方式:电汇 2、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汇出后,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汇款单据,到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服务大厅换取缴纳保证金的收据证明。 3、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4、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充分考虑银行汇款的时间误差风险。 5、换取的保证金收据证明的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6、投标保证金联系单本招标公告的“附件”内自行下载。 九、投标确认函 1、确认函递交截止时间 确认函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 11 月 6日17:30止。 逾时未递交《投标确认函》的,将不能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2、确认函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在确认函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确认函》传真或者现场递交至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泰兴市鼓楼东路203号五楼510室)。传真电话0523-87654122。 3、供应商如实填写投标确认函中的有关内容和信息,如内容不完整,造成采购机构无法联系的,其引发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已提交确认函的供应商,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项目投标,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权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处理。 5、投标确认函本招标公告的“附件”内自行下载。 十、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11 月 16 日8时30分。 投标文件提交的地点: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泰兴市鼓楼东路东首)六楼开标三室 开标时间和地点同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文件提交的地点。 十一、公告发布媒介: 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 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txprtc.com)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兴市环卫处 代理机构: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环城西路40号 地 址: 鼓楼东路东首 邮 编: 225400 邮 编: 225400 联系人: 严先生 联系人: 黄女士 吕女士 电 话:0523-87633959 电 话: 0523-87654122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
附件:招标文件.pdf附件二:编制格式.docx附件一:投标确认函.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