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 | 招标公告201710081号 | ||
标段名称 | 金元办公大楼清洁服务外包项目 | 标段编号 | CPCEC/GC-ZB-13-2017-09-07 |
数量 | 1.0 | 主要参数 | 金元办公大楼清洁服务(金元办公大楼建筑面积约6万平方米,办公楼26层高) |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在年审有效期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如未办理,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证明文件复印件均应加盖投标方的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人从事清洁服务1年及以上(以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为准,且其中必须有清洁服务项目)。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招标前三年内,在经营过程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7、公司具有固定办公场所。 8、近二年内,投标人具有类似清洁服务服务经验和1个及以上清洁服务服务业绩(办公楼清洁服务面积在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