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明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宁都县东山坝镇人民政府赣背村、坪田村、小源村、斜下村清洁设备项目(项目编号:GZMZ2017-ND-J012)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依据宁都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宁财2017B000370计划,赣州市明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宁都县东山坝镇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就赣背村、坪田村、小源村、斜下村清洁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GZMZ2017-ND-J012
(二)采购内容:
(三)响应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 响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响应供应商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定资格条件
无。
(五)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2017年10月27日至2017年 10月31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在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ww.ndggzy.com)免费下载谈判文件。
(六)响应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地点:2017年11月1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谈判地点: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原件。
(七) 响应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并在2017年10月31日17:0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注册所在地的基本账户转入指定帐户(户名: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都支行,账号:2859000103100000106),否则响应无效。未成交的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八)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须按成交金额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业主收取,履约保证金缴入(户名:宁都县财政局,开户银行:赣州银行宁都支行,帐号:2859000103190000329(注:如果是同行转帐的请转2859000103100000866主帐户,备注栏注明329。)),履约保证金在货物验收合格后,根据有关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报告及有关凭证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九) 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谈判文件。
(十) 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谈判文件。
(十一) 采购信息发布媒介: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十二)联系方法:有关此次采购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宁都县东山坝镇人民政府
地址:宁都县东山坝镇
联系人及电话:杨先生18807072926
代理机构:赣州市明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都县凌云大道凤凰城二期16栋5号楼(梅江源食府正对面)
联系人及电话:廖昀0797-6827296
邮箱: gzmzzb@163.com
开户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都支行
户名:赣州市明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2859 0001 0308 0001 683
感谢贵公司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
赣州市明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