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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核工程有限公司项目部物业服务集约化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7-10-27 16:30:10|作者:清洁吧

1. 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国核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国核工程有限公司项目部物业服务集约化采购项目

招标单位:国核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国核工程有限公司项目部物业服务内容》

实施地点:浙江三门、山东荣成、广东陆丰、广东湛江、广西防城港

其他说明:本次招标为“总价”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经营,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次招标相关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的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能够涵盖本次招标范围。

3.2 3.2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

3.3 3.3投标人提供近两年的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3.4 3.4投标人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

3.5 3.5投标人以承诺函形式保证主体服务项目(如保洁、食堂、日常维修等)不得分包或由其他合同主体外公司完成,主体服务项目应由投标人自行完成。

3.6 3.6投标人近5年承担的与本次招标范围类似的物业服务项目业绩表(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3.7 3.7投标人近3年(2015—2017年)内不存在因违法或重大违约行为在任何诉讼或仲裁中被判承担法律责任。

3.8 3.8投标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 3.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次投标的;具备本条的主体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报名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报名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3)被责令停业的;

(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1 3.11未领购招标文件的,不得参与投标。


3.1 4. 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7年10月27日下午17时00分前往国核工程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领取标书时,须提交加盖公章的下述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1日下午17时00分,地点为上海市田林路888弄2号楼。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0.00元。

有效领取招标文件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或选择其他采购方式。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20日14时00分,地点为上海市田林路888弄2号楼国核工程有限公司 116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00,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整)至:国核工程有限公司 建行上海漕河泾支行;账号31001613402050008717。投标单位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拒绝接受投标文件的权利。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核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田林路888弄2号楼

联系人:朱洁韵

电话:021-33953453 传真:021-33959500

电子邮箱:zhujieyun@snpe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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