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龙游县湖镇镇人民政府就龙游县湖镇镇工业区垃圾清扫、收集及清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ZJHCLY2017028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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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龙游县湖镇镇工业区垃圾清扫、收集及清运项目 | 1 | 项 | 43.2万 | 详见《采购项目产品规格需求》 |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应为工商部门合法注册,具有垃圾收集或清运及保洁经营范围许可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 3、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采购活动。 4、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17-10-27至2017-11-03(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2.报名/发售地址:龙游县东方广场A座901室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7-11-17 14:30:00
七.投标地址: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30室(龙游县荣昌广场行政办公楼3楼横道)
八.开标时间:2017-11-17 14:30:00
九.开标地址: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30室(龙游县荣昌广场行政办公楼3楼横道)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5000元
交付方式:电汇/网上银行
收款单位(户名):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浙江龙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01000013409698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明确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电话、传真等); 3、报名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
4.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焕
联系电话:13757038026
传真:0570-982622
地址:龙游县东方广场A座901室
2、采购人名称:龙游县湖镇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胡志清
联系电话: 13867034968
传真:0570-7063602
地址:龙游县湖镇镇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龙游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人:李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0-7011687
传真:0570-7011687
地址:龙游县莲湖路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