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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学校物业管理项目的的公开招标公告

2017-10-28 15:56:34|作者:清洁吧
  • 关于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物业管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的委托,就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物业管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F-GB201710271339

    二.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物业管理采购

    1

    200万元人民币

    具体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主体的要求;

    2、供应商不得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须提供相关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材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地址、售价: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为本公告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CA证书网上自主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未办理CA证书的供应商请尽快办理,咨询电话:0577-88151121,0577-88151215);

    3、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网址:http://ggzy.wzzbtb.com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

    4、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标书费。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6日 9:30

    七、投标地点: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中心一楼收标区(浙江省温州市民航路170号)

    八、开标时间:2017年 11月16日 9:30

    九、开标地点: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中心(具体见开标当日电子大屏幕)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20000元人民币;

    供应商使用CA证书网上报名后,根据系统自动分配的保证金子账号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入投标保证金并到帐,在CA系统里自行打印凭证,该凭证作为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在投标时和投标文件同时提交。

    十二.其他事项:

    1、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次日起五个工作日。

    2、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

    3、供应商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含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采购文件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后获得的,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4、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按《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

    5、潜在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

    十三、联系方式

    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 

    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 0577-56691010

    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江涛

    电话:15088559846

    传真:0577-57579768   邮箱:944747487@qq.com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温州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 0577-88588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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