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海河教育园区分局 天津市公安局海河教育园区分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XYGK2017441)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市公安局海河教育园区分局 委托,天津市兴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天津市公安局海河教育园区分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海河教育园区分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XYGK2017441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天津市公安局海河教育园区分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总建筑面积为6236.55平方米其中包括天津市公安局海河教育园区分局物业服务,建筑面积约1427.2平方米;天津市公安局海河教育园区分局同砚路派出所物业服务,建筑面积约2290.71平方米;天津市公安局海河教育园区分局雅观路派出所物业服务,建筑面积约2518.64平方米.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简要技术要求 |
第1包 | 否 | 175 | 175 | 物业管理服务 |
三、项目预算
175.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 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本项目相关内容); 2. 供应商须具有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近三个月2017年7月-2017年9月); 3. 供应商须具备物业服务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4. 供应商在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4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10-27 到 2017-11-03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兴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79号利和大厦七层招标代理部)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tjgp.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供应商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200.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7-11-17 09:30
2.开标时间: 2017-11-17 09:30
3.开标地点: 天津市兴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79号利和大厦7楼)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吕颖、赵月超
2.联系方式:022-23393292转8053、8052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局海河教育园区分局
2.采购人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9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董艺:15002200701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兴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79号利和大厦7楼招标代理部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3393292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公安局海河教育园区分局、天津市兴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海河教育园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项目需求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和项目需求书。
十三、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事项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天津市兴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