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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学城市政管理所小谷围街环卫作业车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7-10-28 16:30:56|作者:清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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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广州大学城市政管理所的委托,对 小谷围街环卫作业车辆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13-201710-105767-0004

    二、采购项目名称:小谷围街环卫作业车辆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462,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项目编号:FEGD-CT17895

    采购项目名称:小谷围街环卫作业车辆采购项目

    (一)项目采购预算:146.2万元

    (二)本项目购置清单

    序号

    项目内容

    数量(台)

    交货期

    交货地点

    质量

    保证期

    最高

    限价(台/元)

    合计(元)

    总计(元)

    1

    高压清洗车

    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

    用户指定地点

    2年

    240000

    240000

    1462000

    2

    密闭式桶装垃圾车

    1

    350000 

    350000 

    3

    建筑垃圾自卸车

    1

    160000

    160000

    4

    三轮保洁

    4

    6000

    24000

    5

    树木粉碎机

    1

    620000

    620000

    6

    铲车

    1

    68000

    68000

    备注:(1)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经政府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树木粉碎机可以采购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①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2016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其他组织或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一年,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③2017年开具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④2017年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⑤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⑥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必须具有与本项目采购货物相应的经营许可。(如营业执照中没有体现经营范围的,则须提供工商部门网站“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

    3.投标人所投车辆须为国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的产品,符合广州市机动车上牌要求;

    4. 投标人所投高压清洗车、密闭式桶装垃圾车、建筑垃圾自卸车必须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

    5.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7.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约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提供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china.gov.cn、招标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为准。)

    9.已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购买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需同时提供原件备查,原件核对完后退回)

    (1)提供以下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2016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其他组织或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一年,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③2017年开具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④2017年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⑤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⑥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文件(原件);提供授权人近三个月(以采购公告时间为准)社保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

    (4)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5)投标人所投车辆须为国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的产品,提供截图复印件;

    (6) 投标人所投高压清洗车、密闭式桶装垃圾车、建筑垃圾自卸车必须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提供复印件;

    (7)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约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提供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china.gov.cn、招标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为准。)

    备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根据《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投标人在参与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前,请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com)进行注册登记。注册路径:“用户登录”-“立即注册”。有关注册登记要求,请详阅“办事指南”-“供应商注册登记”。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10月27日 至 2017年11月16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六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7日14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六楼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17年11月17日14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六楼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10 月 27 日 至 2017 年 11 月 03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区生联系电话:020-83642820-807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郭生联系电话:020-39339395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608-612室
    联系人:陈元联系电话:020-83642820
    传真:020-83642820-804邮编:510050
    (三)采购人:广州大学城市政管理所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街外环路东南角湿地公园
    联系人:李泳栓联系电话:020-39338123
    传真:020-39339039邮编:510006

     

    发布人: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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