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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澄湖半岛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浅水湾商业街物业项目

2017-10-28 22:30:24|作者:清洁吧
  • 受江苏省苏州阳澄湖半岛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苏州正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就其需要的浅水湾商业街物业管理项目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

     

    (1)采购内容:浅水湾商业街物业管理。

     

    (2)采购编号:SZZJ2017-Y-G-010。

     

    (3)标段数量:共1个标段。

     

    (4)采购预算(人民币):¥2440000元。

     

    2、服务期限:在合同生效后,自采购人要求的进场服务时间起壹年,按12个月计,具体时间以采购人发出的进场通知为准。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合格投标人的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合格投标人的特殊条件

     

    1、未处于被行政或司法机关责令停业或停止承接工程任务或停止投标资格的声明。

     

    2、投标人代表须为投标人现有在职员工,具有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须盖社保部门章,否则无效)和劳动合同,同时:如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身份证;如投标人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明确说明外,合格投标人特殊条件的有关材料原件须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三、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出售时间: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1月3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双休、节假日除外)。

     

    出售地点:苏州市桃花坞大街158号6B-212。

     

    出售方式:现场。

     

    售价:每套300元。

     

    注: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报名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名表原件(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自行下载并填写完整或至招标代理公司填写报名表)

     

    四、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开始接收时间:2017年11月21日14:00。

     

    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1日14:30止。

     

    接收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 )。

     

    接收人:公证处。

     

    五、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1日14:30。

     

    开标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 )。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正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苏州市桃花坞大街158号6B-212。

     

    联系人: 沈鹰、陈晓梦。

     

    联系电话:0512-62826523。

     

    传真电话:0512-62826513。

     

    名称:江苏省苏州阳澄湖半岛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李海明。

     

    联系电话:0512-67060086。

     

    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6681170。

     

    七、本公告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等发布。

     

    八、本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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