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大楼及附属楼物业服务政府采购合同
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漳州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乙方:福建省闽龙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00]YX[GK]2017002的漳州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大楼及附属楼物业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金额 |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 交货期 | 售后服务要求 | 采购单位 | 联系人 | 报价单位 | 联系方式 | ||||
1 | 1-1 | 物业管理服务 | 物业管理服务 | 3 | 1020000 | 物业一级标准 | 合同生效日 | 严格按合同履约 | 漳州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 陈先生/05962925062 | 福建省闽龙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18959613368 | ||||
合计: | 1020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零贰万元整(¥102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服务年限:3年;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7号;
4.3交付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1、结算方式:每月结算一次。即正常情况下,次月5日前出具正式发票到甲方财务报账,节假日顺延。2、甲方应在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上月服务费用。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以壹年的物业管理服务费成交价按月平均支付服务费。如竞得人在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未能按委托方(即发包方)的人员配备要求履约的,委托合同终止,并没收履约保证金,重新组织竞标。。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受托方被确认成为委托方后于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前须向采购人提交合同价款2%的履约保证金。合同期间,如受托方有违约,委托方可予以抵扣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直至完全收归委托方所有。如不能完成投标中承诺的物业管理目标,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成交人设备、档案完整移交采购方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9、合同有效期
2017年10月9日至2020年10月8日。
10、违约责任
详见第14条合同条款。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一、物业管理服务范围 (一)漳州市地税直属税务分局物业服务区内的房屋及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养护和管理,主要包括:主楼、地面、办税服务大厅、大楼内外停车场、食堂及其相关配套设施、设备(主要有电梯、空调、变压器设备、照明、监控系统、红外线报警系统、消防系统、配电房、水泵机组、地下消防水池、供水、等配套设施)及其他应属于物业管理的范围等。 (二)物业服务区内的防盗、防火、防事故等日常安全保卫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夜间每隔半小时巡逻一次制度;维护大楼秩序,定时开、关门,负责各办公楼层的办公秩序;负责服务区域内下班后电灯、空调、自来水的检查关闭;严禁外来闲杂人员擅自闯入办公楼层,防止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三)落实物业服务区内来人来访登记和通报制度,掌握进出大楼的人员动态,做好车辆出入停放管理。维护车辆停放秩序,指挥车辆按指定位置停放,排列整齐。未经甲方同意,任何外来车辆不得进入大楼内停放。 (四)负责门岗管理及报刊、杂志、信件的收发,楼层卫生间卫生纸的保障。 (五)负责办税服务厅、办公室、食堂(除操作间外)、招待所卫生、会议室、文印室、音控室、文体活动场所公共、卫生间、公共楼道、停车场、走道、电梯、楼梯、露台、雨披、大楼围墙内及其在大院内的地面、通道、人行道(台阶)等除仓库、电脑机房、档案室以外所有场所的卫生清洁,负责物业服务区内外垃圾收集和清运等,严格落实市文明办的门前三包责任。 (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办税服务厅工作日值班制度,负责对甲方水电、机电设备、消防设备、监控设备、红外报警系统等公共设施的综合管理服务。 (七)负责物业服务区内空调内网清洗、花木的养护与管理。 (八)协助管理食堂及人员工资福利的发放。 (九)其他临时性需要配合的工作。 二、人员配备要求: 人员配备须按我方制定的人数、学历、岗位证、专业上岗证(各管理部门均要求要有上岗证)、职称、年龄要求具备。具体如下: 序 号 岗 位 设 置 人 数 学 历 年 龄 性 别 身 高 基本要求、主要工作任务 1 主 任(兼水电) 1 高中 以上 48岁 以下 男 1.65 米 以上 ①常住芗城区,负责与业主之间的勾通联系。 ②管理物业人员日常工作。 ③持有物业管理部门经理岗位证、电工上岗证。 ④协助上班时间的人员进出管理。 ⑤工作时间必须在岗,有事外出须向后勤部门负责人请假。 ⑥确保大楼24小时水、电供应顺畅。 ⑦确保大楼电梯运行正常。 2 保 安 人 员 3 初中 以上 45周岁以下 男 1.70 米 以上 ①持有保安证,负责辖区的安保工作。 ②负责保安事项的指导、管理。 ③实行24小时值班制。 ④负责来访人员询问、登记、电话联系等。 ⑤对停放车辆进行管理。 3 保洁绿 化人员 2 初中 以上 50岁 以下 不 限 三勤:(勤清扫、巡查、保养)。 五洁:(地面、门窗、墙面、厕所、 设备清洁) 一及时:(垃圾处理及时)。 4 食堂人员 3 合计 9 备注: 1.各岗位服务人员应保证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相貌端正、要求持证上岗的有上岗资格证,言行规范,文明礼貌。 2.物业公司所有员工应配齐新制服(夏2套、冬2套、衬衣2套、帽子2顶、领带2条、皮带2条) 3.设备及配套设施运行及维护的人员数量应视证书而定,即应保证班组具备高低压作业运行证、水、电工证、维修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电梯)。 4.物业所招聘人员不符合业主要求的,应及时调换。 5.食堂人员由委托人负责招聘,物业公司协助管理和代发工资福利等。 6.物业受托人须书面承诺并自本项目委托合同签定之日起一个月内将上述人员要求配齐到位,若未能按时到位视为违约,将取消受托人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三、工作流程与质量要求 与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内容一致 四、服务质量考核 督导情况记录、巡查记录等要上报我局。按月接受我局全体员工的绩效测评考核,考核结果和物业费挂钩。 五、其他需求 (一)清洁用具及费用(包括垃圾清运费、消毒剂、清洁剂、清洁小工具、樟脑丸等耗材)、防疫费用、安全防范器械、员工意外保险由受托方负责。 (二)受托方在物业管理范围内实行物业管理,提供综合服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三)委托管理项目中的房屋及公共设备的维修、公共配套设施管理与维护以及为完善管理条件委托方需要增设的安全警示等标识,由受托方编制计划,经双方议定后由受托方组织实施。受托方须预先向委托方申请并详细列明项目和费用,待核实并经委托方同意后予以采购、维修,日常管理和小修所需小额材料费用由委托方负责。 (四)在物业合同三年合同期内,食堂人员(3人)接受业主单位和物业公司双重管理,食堂人员一年的工资福利和税金共计86496元已包含在中标价费中,由物业公司按业主方规定的标准按月支付食堂人员工资福利。 (五)电梯、空调设备、监控系统、消防系统等设备维修、专业维保由采购人另行委托。 (六)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的澄清确认函(如果有的话)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物业服务费用测算表作为本合同附件,未列入测算范围内的如需乙方提供服务,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六、违约约定 1、如物业公司违反本文件规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要求时,业主有权书面通知物业公司限期整改,物业公司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整改达标的,业主有权终止合同。 2、物业公司违约责任 (1)外来人员需经登记、询问被访人后方可进入,门卫保安岗位负责检查来访人员登记表;发现来访者无登记进入的,发现一次扣物业服务费100元;发现推销人员进入的,发现一次扣物业服务费200元。 (2)严格按要求打扫卫生并达到规定标准,发现卫生达不到标准按考核相关规定处理。 (3)及时负责水电维修,不按标准和规定时间完成维修任务的,发现一次扣物业服务费50元。停电未事先告知(电业局外供电线路突然故障的除外)的发现一次扣物业服务费500元。 (4)确保局停车场内车辆安全。发现车辆丢失,物业公司除照价赔偿外,并扣罚物业服务费1000元。 (5)积极完成业主临时交待的工作任务,工作发现推诿的,发现一次扣物业服务费100元。 (6)严防火灾事故,做好火灾日常维护和突发事件演练。发生火灾事故,经有关司法部门认定属物业公司责任的(物业公司不作为或工作疏忽引发的)依法追究物业公司的法律责任、赔偿损失并扣物业服务费2000元。 (7)合同规定的物业管理项目未完成的,按投标内容规定的本项目价格加倍扣罚。 (8)保安人员在执勤工作中若出现打架、斗殴等造成自身或他人人身伤害的由服务公司承担一切责任,并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出现打架、斗殴等事件1次,扣物业费500元。 (9)物业公司在管理工作中,出现睡岗、漏岗、溜岗或不按管理规定给业主造成的损失由物业公司全部负责,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每次扣除当月物业服务费500元—1000元。未造成损失的,每次扣除当月物业服务费500元—1000元。 (10)履行合同过程中物业公司无特殊情况未经业主同意中途更换物业主任,物业公司应接受2万元以下的罚款;物业公司未经业主同意更换其他人员,每人次罚款5000元。 (11)在管理期间,未经业主批准,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缺员30%以上,或物业公司不能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管理质量达不到要求,或物业公司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的,除接受5000元罚款外,在业主发出3次书面警告后5日内,业主有权终止合同,并由物业公司赔偿其因违约给业主造成的一切损失。 (12)物业公司平时应注重相关人员储备,发生缺编人员时,应及时报告业主,同时合理调整人员,7日内配齐,超过15日未配齐岗位的,从缺员当月起相应扣减物业服务费(金额为缺编人员人数*月工资),并给予500元/人以下的罚款。 (13)未按要求巡查发现一次扣物业服务费100元。 (14)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失盗,经有关司法部门认定属物业公司责任的(物业公司不作为或工作疏忽引发的)造成损失的赔偿损失并扣物业费2000元;未造成损失的每次200元。 (15)业主可不定时对物业工作进行检查,按月进行测评考核。在一个年度期间考评达三次或三次以上不合格,业主有权终止合同。 (16)物业公司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伍万元整。 3、甲方未按第五条结算方式及时拔付物业管理费,无特殊情况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乙方物业管理费3‰支付,逾期三个月未拔付物业服务费用,乙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一式陆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贰份,送备案贰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 漳州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 乙方: | 福建省闽龙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住所: | 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 7号 | 住所: | 漳州市龙文区龙江路以东、水仙大街以北明发商业广场2栋805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李淑美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王丽芳 | |
联系方法: | 05962925062 | 联系方法: | 18959613368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漳州市芗城支行营业厅 | |
账号: | 账号: | 13610101040005108 |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17年10月30日
签订日期: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