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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都区泰兴镇人民政府清扫保洁服务采购项目质疑答复

2017-10-30 18:29:30|作者:清洁吧

成都市新都区泰兴镇人民政府清扫保洁服务采购项目质疑答复 系统发布时间:2017-10-30 16:47


质疑答复


质疑人:成都东城卫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倩 联系电话:13458696694

被质疑人:成都市新都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成都东城卫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因认为成都市新都区泰兴镇人民政府清扫保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XDZC2017-081)的中标结果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于2017年10月25日向我中心提出书面质疑,我中心于2017年10月25日收到质疑人的书面材料并进行审查后,依法予以受理。

质疑事项:

以未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由未通过成都东城卫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的资格性审查。(成都东城卫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持有由新都宝光税务师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报告,其中包含财务报表)

贵公司质疑的事项经我交易中心审查,现回复如下:

根据招标文件5.3.1.1之规定,“资格性检查(一)资格要求第2条中第(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2015或2016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说明:1、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2、供应商成立时间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贵公司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但贵公司提供的是由新都宝光税务师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报告,与招标文件资格要求不符。因此,交易中心认为贵公司质疑事项不成立。

感谢贵公司对本次招标采购的积极关注。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依法提起投诉。


成都市新都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7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