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公告 | |
西安经开第四小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
西安经开第四小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经开第四小学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经开第四小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经开第四小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二、采购项目编号:SZT2017-FW-QC-877三、采购人名称:西安经开第四小学地 址:经开区泾渭新城渭源北路以西西安经开第四小学联系方式:李老师13891826542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1001室联系电话:029-88364979五、采购内容及要求:物业服务项目用途:物业服务项目性质:财政拨款采购预算:78万元六、供应商资质要求:1.本项目所指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合法注册的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3)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4)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5)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3.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七、本项目采购活动执行下列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八、磋商文件发售:1.发售时间:2017年10月31日至2017年11月7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 17:3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2.发售地点:西安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01室3.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套,售后不退,文件不邮购。九、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1.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3日下午2:00整2.磋商时间:2017年11月13日下午2:00整3.磋商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01第一会议室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采购项目联系人:李毓菲 赵静联系方式:029-88364979-872 传真:029-88364979-888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西安高新四路支行账 号:102846245822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2017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