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佛山市顺德区实德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就顺德置业广场1#、2#楼可处置物业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GDZC-GP-17017
二、项目名称:顺德置业广场1#、2#楼可处置物业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8,933,384.26元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顺德置业广场1#、2#楼可处置物业智能化设备的采购及其配套安装服务。详细招标要求及需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内容。
六、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或以上;
②具有《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证书。如供应商在广东省外获得《安全技术防范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证书的,则必须提供在广东省备案的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1、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与供应商资格第3点对应的有效资质(资格)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参考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若购买招标文件经办 人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即可)。
注意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供应商的投标资格最终以根据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2)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10月26日至2017年11月1日期间(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东华路70号三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恕不邮寄。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102室(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
十、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11月15日9时00分至2017年11月15日9时30分。
十一、开标时间:2017年11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102室(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
十三、本公告期限:自2017年10月26日至2017年11月1日止。
十四、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以下招标信息公告网址,以免错漏重要信息:顺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网站(http://www.shunde.gov.cn/gzb/)、广东顺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sdkg.com/)、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sdggzy.cn)、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zcgc.com/)
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十五、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佛山市顺德区实德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龙先生 联系电话:0757-22337907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东华路70号三楼。
联系人:江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630279
传真:0757-88630279 邮编:528500
采购人:佛山市顺德区实德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
公告附件1_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顺德置业广场1_、2_楼可处置物业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pdf
公告附件2:(定稿)招标文件-顺德置业广场1_、2_楼可处置物业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pdf
20171030稿件变更通知-顺德置业广场1#、2#楼可处置物业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