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正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新昌县澄潭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采购方”)的委托,因第三次招标失败,就以下采购项目通过再次公开重新招标方式选定供应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编号: 2017003(XCCTCG)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简要规格描述备注
1 | 新昌县澄潭镇集镇、园区、景区及下片村垃圾清运(标项一) | 1 | 元 | 52.6万 | 澄潭镇集镇及部分行政村(舒家、茅家、胡衣、枣园、芝田、西花园、东街、南街、西街、北街共10个村),新昌县高新园区澄潭区块范围内的垃圾清运; |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要求。 2、年龄在18—55周岁,身体健康,自身拥有能合法营运的中型拖拉机等清运机械,并持有驾驶证、行驶证和各类车辆保险的公民均可申请投标。 3、投标人具有本项目相关的垃圾清运工作经验。(提供具有澄潭镇沃西社区环卫站盖章的证明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17-10-31至2017-11-06(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发售地址:新昌县鼓山新村53-1幢6号,绍兴正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标书售价(元):每本100(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7-11-20 14:00:00
七.投标地址:澄潭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镇政府对面司法所二楼)
八.开标时间:2017-11-20 14:00:00
九.开标地址:澄潭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镇政府对面司法所二楼)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15000
交付方式:转账/汇款
收款单位(户名):新昌县澄潭镇村集体财务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 新昌农商银行澄潭支行
银行账号:201000044282949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报名时需随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原件、复印件),车辆保险证明(原件、复印件),垃圾清运工作经验证明。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绍兴正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裘小姐
联系电话:13758509621
传真:0575-86270111
地址:新昌县鼓山新村53-1幢6号
2、采购人名称:新昌县澄潭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俞先生
联系电话:0575-86337638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