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郴州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受湖南省郴州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郴州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郴州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电G_FW_2017103002257
采购计划备案编号:湘财采计【2017】008288号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ZHIPU(CZ2017)CG061
3、采购预算:¥1100000.00元
4、招标内容:郴州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 一项(具体见本招标文件第八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5、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11月 21日(星期 二)下午14:30(北京时间)
6、开标地点: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单位,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3、要求投标人提供经年度验证的《社保登记证》或者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材料;
4、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公司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5、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6、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代表的身份证;
7、要求投标人具备并提供有效的三级及以上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你单位于2017年10月31日至2017年11月6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到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郴州国际会展中心附近)4楼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购买招标文件,文件售价:400.00元/套,售后不退。
2、网上报名确认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网址为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zggzy.czs.gov.cn/)。
备注:各供应商自愿办理“湖南省数字认证中心数字证书”(以下简称“数字CA”)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用于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办理地址为: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31室,联系人:湖南CA公司郴州办事处李工 18175580110。“数字CA”全省通用,一证一年有效。
3、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1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4、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1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网址为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zggzy.czs.gov.cn/)。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不按要求上传和提交电子文件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 21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停止提交纸质和电子投标文件,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17年11月 21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一开标室。
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4.1 法人代表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中需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加盖单位公章)和数字CA。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2 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中需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加盖单位公章)和数字CA。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五、采购人名称:湖南省郴州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何科长
电话:0735-2280118
六、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段志鹏
联系电话:0735-2231386
公司地址:郴州市青年大道阳光儿童城5栋1310-1311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