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更正人名称:常山县紫港街道办事处
二.采购项目名称:常山县紫港街道国际慢城区块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清运及保洁服务项目(二次)
三.采购项目编号:GSCG201705-GK05
四. 报名开始时间:2017-10-19
五. 报名结束时间:2017-10-30
六. 投标截止时间:2017-11-14
七.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7-11-09
八. 开标地址:常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二厅 (常山县紫港街道紫港路2号行政综合楼)
九.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7-10-19
十.更正理由:
根据需要招标文件部分内容补充更正。
1、原招标文件中的:
“
企业综合实力 | 1. 投标人通过ISO9001:2008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2分。 2. 投标人通过ISO14001:2004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2分。 3. 投标人企业通OHSA18001:2007标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2分。 4. 投标人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荣誉证书得2分; 5.投标人具有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的得2分。 注:以上资料需提供证书原件备查,无原件不得分 | 10分 |
”
更改如下:
“
企业综合实力 | 1. 投标人通过ISO9001:2008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2分。 2. 投标人通过ISO14001:2004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2分。 3. 投标人企业通OHSA18001:2007标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2分。 4. 投标人2015年以来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 “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荣誉证书或信用管理先进企业荣誉证书得2分; 5.投标人具有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的得2分。 注:以上资料需提供证书原件备查,无原件不得分 | 10分 |
”
2、原招标文件中的:
“
同类业绩 | 1.2015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衢州市范围内合同金额在150万元至200万元的道路保洁类似项目,每提供一个得1分;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的道路保洁类似项目,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分7分。 2.2015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衢州市范围以外的合同金额在150万元至200万元的道路保洁类似项目,每提供一个得0.5分;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的道路保洁类似项目,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分3分。 注:提供合同原件及对应的业主评价意见(如有)原件,无原件不得分。 | 10分 |
”
更改如下:
“
同类业绩 | 1.2015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合同金额在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道路保洁类似项目,每提供一个得1分;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的道路保洁类似项目,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分10分。 注:提供合同原件及对应的业主评价意见(如有)原件,无原件不得分。 | 10分 |
”
3、原招标文件中的:
“
车辆配置 | 1.提供2吨及以上清扫车配置:购车时间在2015年1月1日之后的得4分;购车时间在2015年1月1日之前的得2分;车辆如为租用的,依据租赁公司提供的购车时间,购车时间在2015年1月1日之后的得2分;购车时间在2015年1月1日之前的得1分。购车时间以购车发票为准。 注:本项最高得分4分,需提供自有清扫车设备表,表内明确主要设备名称、类型、信号、生产厂家、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购车发票、保险合同、车辆外观照片及租赁合同(租用车辆需提供)、租赁发票(租用车辆需提供),无原件不得分。 2.提供2吨及以上压缩式垃圾清运车配置:购车时间在2015年1月1日之后的得4分;购车时间在2015年1月1日之前的得2分;车辆如为租用的,依据租赁公司提供的购车时间,购车时间在2015年1月1日之后的得2分;购车时间在2015年1月1日之前的得1分。购车时间以购车发票为准。 注:本项最高得分4分,需提供自有清运车设备表,表内明确主要设备名称、类型、信号、生产厂家、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购车发票、保险合同、车辆外观照片及租赁合同(租用车辆需提供)、租赁发票(租用车辆需提供),无原件不得分。 | 8分 |
”
更改如下:
“
车辆配置 | 1.提供轻型厢式运输车配置:购车时间在2015年1月1日之后的得4分;购车时间在2015年1月1日之前的得2分;车辆如为租用的,依据租赁公司提供的购车时间,购车时间在2015年1月1日之后的得2分;购车时间在2015年1月1日之前的得1分。购车时间以购车发票为准。 注:本项最高得分4分,需提供自有轻型厢式运输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购车发票、保险合同、车辆外观照片及租赁合同(租用车辆需提供)、租赁发票(租用车辆需提供),无原件不得分。 2.提供2吨及以上压缩式垃圾清运车配置:购车时间在2015年1月1日之后的得4分;购车时间在2015年1月1日之前的得2分;车辆如为租用的,依据租赁公司提供的购车时间,购车时间在2015年1月1日之后的得2分;购车时间在2015年1月1日之前的得1分。购车时间以购车发票为准。 注:本项最高得分4分,需提供自有清运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购车发票、保险合同、车辆外观照片及租赁合同(租用车辆需提供)、租赁发票(租用车辆需提供),无原件不得分。 | 8分 |
”
4.原招标文件中的:
“
企业荣誉 | 1.投标人在2015年1月1日至今获得住建部门或环卫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 (1)获得市级颁发的荣誉证书,得3分; (2)获得区(县)级颁发的荣誉证书,得2分。 注:本项最高得分3分,需提供证书原件,无原件不得分。 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2015年1月1日至今获得住建部门或环卫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并在投标人单位内缴纳社保满一年: (1)获得市级颁发的荣誉证书,得3分; (2)获得区(县)级颁发的荣誉证书,得2分。 注:本项最高得分3分,需提供证书及社保局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无原件不得分。 | 6分 |
”
更改如下:
“
企业荣誉 | 1.投标人在2015年1月1日至今获得住建部门或环卫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 (1)获得市级颁发的荣誉证书,得3分; (2)获得区(县)级颁发的荣誉证书,得2分。 注:本项最高得分3分,需提供证书原件,无原件不得分。 | 3分 |
”
5.原招标文件中的:
“
实施方案 | 1.管理机构设置(附组织机构图)、运作流程(附运作流程图)、激励机制、监督机制、自我约束机制和信息反馈渠道及处理机制等是否科学、合理、高效,酌情打分。(0-4分) 2.保洁及垃圾清运实施方案符合本项目预定要求,日常作业计划科学合理;技术措施针对性、可操作性强。(0-4分) 3.安全文明作业措施得当。(0-3分) 4.质量管理体系及内部考核制度完善,针对本项目制订了具体质量保证措施及管理考核细则;(0-3分) 5.突破传统运行模式,保洁及垃圾清运管理、作业措施有创新,使用的设施设备有创新的。(0-3分) 5.对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等的处理及配合重大活动的应急预案。(0-3分) 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一律不得分。 | 20分 |
”
更改如下:
“
技术实施方案 | 1.管理机构设置(附组织机构图)、运作流程(附运作流程图)、激励机制、监督机制、自我约束机制和信息反馈渠道及处理机制等是否科学、合理、高效,酌情打分。(0-2分) 2.保洁及垃圾清运实施方案符合本项目预定要求,日常作业计划科学合理;技术措施针对性、可操作性强。(0-12分) ①本项目重点、难点分析(0-2分) ②垃圾分类收集清运方案(0-2分) ③绿化带日常保洁服务方案(0-2分) ④垃圾中转站维护方案(0-2分) ⑤环卫设施清洗维护方案(0-2分) ⑥保洁人员配置及管理方案(0-2分) 3.质量管理体系及内部考核制度完善,针对本项目制订了具体质量保证措施及管理考核细则;(0-2分) 4.突破传统运行模式,保洁及垃圾清运管理、作业措施有创新,使用的设施设备有创新的。(0-2分) 5.对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等的处理及配合重大活动的应急预案。(0-2分) 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一律不得分。 | 20分 |
”
6.增加评分项目:
“
本地化服务承诺 | 投标人提供中标后在签订合同之前在常山县区域内设立分支机构的承诺书,得3分,无原件不得分。 | 3分 |
”
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更改为2017年11月14日14时30分前
开标时间更改为2017年11月14日14时30分
投标保证金到账及绑定截至时间更改为2017年11月9日16时00分前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常山县紫港街道办事处
地址:常山县紫港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苏先生 电话:15057050405
代理机构:衢州港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常山县文峰东路293-295号
联系人:杨峰 联系电话:0570-502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