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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院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7-10-31 16:06:27|作者:清洁吧
  • 受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委托,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对[3500]FYZB[GK]2017055-1、东海院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3500]FYZB[GK]2017055-1

    2、项目名称:东海院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允许进口数量品目号预算合同包预算投标保证金
    11-1一期工程物业管理服务否18月112500001-2二期工程物业管理服务否1年300000014250000285000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同时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招标网(www.ccgp.gov.cn)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其他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明细描述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1、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 2、拟参与本项目的主要人员名单列表。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1、强制节能证明材料(若有);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前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投标人应具有建设部门核发的一级物业管理资质投标人应具有建设部门核发的一级物业管理资质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7-10-31 08:00 报名截止时间:2017-11-15 08:00

    9、投标截止时间:2017-11-23 10: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11-23 10:00,福州市台江区交通路88号-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

    1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2、本项目采购人: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中山北路34号

       联系人姓名:柯于姁

       联系电话:0595-26655034,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交通路88号

     项目联系人:高晓珊

     联系电话:0591-83569183

     网址:cz.fjzfcg.gov.cn

     开户名: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

                                        2017-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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