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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夏区水务局机关物业管理服务 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7-11-01 10:24:26|作者:清洁吧

江夏区水务局机关物业管理服务

竞争性谈判公告

依据武汉市江夏区政府采购夏财采计[2017]00328号文的要求,武汉鑫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武汉市江夏区水务局的委托,对江夏区水务局机关物业管理服务竞争性谈判,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报名。

一、项目编号:WHXT-DL-20171017FW

二、项目名称:江夏区水务局机关物业管理服务

三、招标范围及预算金额:(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2)预算金额:¥55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物业管理;


4、企业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规行为;


5、投标人必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叁级(含叁级暂定)及以上物业管理资质证书;


6、近两年内有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


7、拟投入本项目管理的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取得物业管理上岗证书,且具有三年以上物业管理经历;所投本项目人员须提供上岗证书;


8、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9、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受贿记录查询告知函(有效期至少至开标日);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五、1、公告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日至2017年11月3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址:武汉鑫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报名须一次性提交如下资料一套(原件,胶装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或法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拟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项目经理)证书、身份证及其它人员身份证、上岗证书;类似项目业绩证明(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受贿记录查询告知函

注:第四条和第五条的资质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审核通过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11月9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武汉鑫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江夏区庙山开发区武汉鑫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七、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如有疑异,请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武汉市江夏区水务局

联系人: 秦扬 联系电话:15971415789




代理机构:武汉鑫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江夏区庙山开发区武汉鑫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郑凯 联系电话:027-59251970-305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武汉市江夏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81363102









武汉鑫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