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垦利区2018年-2019年城区道路保洁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2017-11-01 10:53:57|作者:清洁吧

垦利区2018年-2019年城区道路保洁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垦利区2018年-2019年城区道路保洁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DYTM2017-26#

三、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服务项目名称供应商资格要求本包预算金额1复兴路、振兴路、中兴路、新兴路、胜兴路、同兴路、民丰路、医院北路、南小区四幼北路、新民路、河兴路、支一路、支二路、利河路、华苑路、和平路、中心路、兴隆路、文化路、双桥路、健身路、黄河路、广场保洁、候车厅保洁及果皮箱设施看护等,具体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一)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合法经营(业务)范围的单位(经营或业务范围包含采购人所需购买的货物或服务,以营业执照为准),具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含三证合一);(二)供应商必须取得《山东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垃圾清扫收集)二级(含)以上资质或有效期内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垃圾清扫收集)二级(含)以上资质;(三)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时按要求提供);(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306万元/年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7年10月31日至2017年11月6日(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山东天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营市垦利区中兴路40号40-2)

3.方式:供应商报名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其国家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山东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经营范围包含垃圾清扫收集)或《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垃圾清扫收集)证书原件;法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及以上资料复印件两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后发售招标文件。

注:已办理完成三证合一的企业,在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时可提供已办理完成的营业执照副本。

4.售价:每份人民币30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注: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投标人到企业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的垦利区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垦利区人民检察院实行网上或现场查询,可登陆官方网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进行自主查询,网址:http://www. kenli.dyjc.gov.cn/,进入网站后选择垦利区人民检察院,查询电话:0546-3012782)。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东营市垦利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县振兴路18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546-2525131

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天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营市垦利区中兴路40号40-2

联系人:葛先生

联系电话:0546-2776677


竞价报名地址: http://www.sdbidding.org.cn/info_show.asp?articleid=2272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