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洪山镇双河街道清洁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随县洪山镇双河街道 清洁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依据随县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随财采计[2017]726号”文要求,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受随县洪山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现就“随县洪山镇双河街道清洁外包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有经营资格能力的并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内容
1.1采购项目名称:随县洪山镇双河街道清洁外包项目
1.2采购项目编号:ZXCGDL0171028
1.3采购内容:区域内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的环卫保洁、垃圾清运。具体工作内容见招标文件。
1.4最高限价:102.12万元
1.5服务期限:3年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环卫保洁及垃圾清运)、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2.3具有同类项目二年及以上良好的运行业绩。
2.4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它经济活动方面的严重违法行为发生。
2.5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补接管、破产或其他产停、并转状况。
2.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2.7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入投标。
2.8投标人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2014年11月至今的关于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函;
2.9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申请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在本项目投标资格评审前,若投标申请人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其投标申请作无效处理。
2.10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按规定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2.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资格审查方式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在2017年11月1日至2017年11月7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接待),每天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持身份证原件到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随州市青年路208号五楼)招标代理室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另需提供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②《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核验,③申请人须向其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经查询,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建造师自2014年11月至今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查询函出具时间为2017年11月1日及以后)。其复印件标注“与原件无误”字样加盖公章后一并提交,上述资料不完整的,招标代理单位不接收投标报名申请。以上资料虚假的,不能成为本项目合格投标申请人。
4.2本招标文件售价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4日15:30时,地点: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六楼开标大厅)。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招标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随县洪山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 系 人:谭涛 联系电话:13774096369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
地 址:随州市青年路208号
联 系 人:高国群 联系电话(传真):0722-3330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