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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华电昌吉英格玛煤电一体化坑口电厂一期(2×660MW机组)工程项目职工食堂餐饮管理及公共区域保洁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2016-11-03 17:01:38|作者:清洁吧

批次名称:新疆华电昌吉英格玛煤电一体化坑口电厂一期(2×660MW机组)工程项目职工食堂餐饮管理及公共区域保洁服务公开招标

开标地点:新能大厦2楼203-2多功能厅

批次编号:HDXHS2016ZB-FW01

招标状态:标书发售

招标类型:服务

项目负责人:郑鼎胜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负责人电话:0991-2929911

截止时间:2016-11-24 11:00:00

开标时间:2016-11-24 11:00:00

文件递交地点:新能大厦2楼203-2多功能厅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11-24 11:00:00

购买标书时间:2016-11-02 10:30:00至2016-11-14 17:00:00

描述

新疆华电昌吉英格玛煤电一体化坑口电厂一期(2×660MW机组)工程项目职工食堂餐饮管理及公共区域保洁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1、基本情况

1.1招标人:新疆华电西黑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2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能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1.3资金来源:项目法人资本金及银行贷款

1.4建设地点:新疆昌吉州奇台县将军庙工业园

1.5招标范围:餐饮服务及施工管理区内室内保洁(汉餐)

1.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为止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2.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2近3年内,投标人至少有3项与本招标标的类似的业绩。有大型企业餐饮服务及保洁业绩和经验者优先。

2.3注册资本金在500万元及以上,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财务状况近3年是连续盈利的。

2.4投标人在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提供服务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近3年内服务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清退或严重影响。

2.5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方雇用或曾经雇用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格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关联。

2.6投标人未同时与其他方组成联合体或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同一个设备制造商不得同时委托两家及以上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不得同时与其他方组成联合体或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参加投标。

2.7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2.8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2.9如投标人是代理商,投标人必须提供总代理资质证明文件同时提供与其技术合作协议及相关证明。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次招标各投标商必须在新能电力服务在线网(http://www.xnepso.com)免费进行注册并联系网站客服人员登记开通(网站客服人员电话:0991-2929394),同时按照本公告第4条的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点击购买的招标文件必须与实际需要购买的招标文件一致。未在网站操作点击购买或未缴纳标书费用的,招标代理机构将拒接接受其投标文件。

3.2请各投标人认真阅读本公告要求内容,根据公告信息购买招标文件,除招标人原因取消招标外,招标文件一经购买,标书费用将不予退还。

3.3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及盖章名称、备案登记表投标人名称、标书费和投标保证金凭证所采用的投标人名称,务必保持一致,否则其参与该次投标的所有行为均作无效处理。

3.4不接受其他单位、个人或组织为其所办理的汇款或票据,否则其参与该次投标的所有行为均作无效处理。

3.5招标文件售价见下表:                                    单位:元

 

序号

包号

标书费用


HDXHS2016ZB-FW01

服务一标段


4、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流程

4.1请有意向的供应商于2016年11月2日至2016年11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以银行电汇付款或现场现金购买,购买流程如下:

4.1.1电汇付款购买流程:新能电力服务在线网 “管理中心”界面进行购买标书操作―→网上打印备案登记表―→电汇标书费―→备案表粘贴电汇凭证并盖章后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备案人获取招标文件。

4.1.2现场购买流程:新能电力服务在线网 “管理中心”界面进行购买标书操作―→网上打印备案登记表并盖章―→携备案登记表和法人授权书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标书―→凭购买标书发票到登记备案人员处履行登记备案程序并领取招标文件。

标书费汇款账户(单位名称):新疆新能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建行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帐  号:65001611600052508837

行  号:105881000454

备案人:张成飞

电  话:0991-2929960

传  真:0991-2929961

邮  箱:492525370@qq.com

网站客服:马俊涛

电 话:0991-292939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1月24日11:00新能大厦2楼203-2多功能厅(地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路8号卫星广场旁新能大厦)。

所有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技术投标文件、开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投标保证金、投标电子版等)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递交到上述指定地点。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仅在“”(www.china.com.cn)及“新能电力服务在线网” (https://www.xnepso.com)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能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路8号

邮    编:830000

联系 人:郑鼎胜

电    话:0991-2929911

电子邮件:zdssgcc@163.com

8、声明:

8.1中标结果公布后至合同签订之日前,中标厂商出现申请(或进入)破产程序(或清算程序)的,招标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8.2合同签订后,合同投标人出现申请(或进入)破产程序(或清算程序)的,买方有权终止或取消合同。

8.3中标单位将中标产品转包的,一经发现将停止其以后的投标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