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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市人民医院保洁服务政府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日期:2017年11月01日
一、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耒阳市人民医院保洁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二、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10月16日
三、更正事项:招标文件(F3)商务部分评分细则、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截至时间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HYXY2017-CG-108
四、更正内容及日期:
1、修改后的招标文件(F3)商务部分评分细则如下:
(F3)商务部分
序号 | 评标分内容 | 满分分值 | 评分原则与标准 |
1 | 标书响应程度 | 10 | 投标书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顺序编制,目录、页码齐全正确,价格数量等计算准确,书面整洁无涂改,无缺漏项,优的计10-7分,良的计6-3分,一般的计2-1分。 |
2 | 投标人认证情况 | 20 | 投标人同时具有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四项体系认证的(认证范围均需涵盖医院)计20分,每缺少一项扣5分; 要求提供有效的(截止本项目开标之日,证书在有效期范围内)认证证书扫描件作为得分依据。 |
3 | 投标人荣誉情况 | 20 | (1)投标人在管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在服务期间获得过“国优”称号的计8分;获得过“省优”称号的计4分;获得过“市优”称号的计2分;以上只计一次最优得分; (2)投标人2014-2016年连续三年被评为《中国物业管理综合实力百强企业》的计8分,其中两年被评为百强企业的计4分,其中一年被评为百强企业的计2分(以中国物业管理协会颁发的为准); (3) 投标人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或地方政府的标准化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单位组织颁发的《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证书,计4分,没有不得分; 以上三项累加计分。 要求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作为得分依据。若从获奖证书无法判断是否为投标人在管项目,还需同时提供合同关键信息或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扫描件作为得分依据。 |
4 | 业 绩 | 40 | 考察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之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的同类项目业绩情况(要求合同服务期限不少于1年,且已履约评价/验收合格): (1)每承担过1个物业管理项目且年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计4分,最高得16分; (2)每承担过1个二级甲等医院物业管理项目且年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计6分,最高得24分。 以上两项累加计分(1个业绩只能加一次分,不可重复加分)。 要求同时提供合同关键信息(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也可以提供能证明得分的其它证明资料,如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等)及项目履约(验收)合格评价(证明)文件(均要求提供扫描件)作为得分依据。续签合同视为履约验收合格,但不得作为多个业绩计算得分。 |
5 | 投标人信用情况 | 10 | 投标人连续六年(2011年-2016年)被评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计10分,其中五年获得的计8分,其中四年获得的计6分,其中三年获得的计4分,其中两年获得的计2分,其中一年获得的计1分。 投标人分公司取得不得分。 要求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得分依据。 |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2017年11月16日下午14时30 分(北京时间);开标定在同一时间。
3、投标保证金截至时间:2017年11月15 日下午16 时30 分。
4、更正时间:2017年11月1日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五、与本项目有关的联系方式:
采购人:耒阳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伍先生
电 话:18163885085
招标代理机构:衡阳旭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廖先生
电 话:18674771167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耒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杨主任
联系电话:0734-4376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