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2017年11月01日 18:07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 ||
行政区域 | 福州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11月01日 18:07 |
预算金额 | ¥9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林丽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83393306、83393307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州市东水路76路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连伟彬/0591-8811651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林丽/0591-83393306、83393307 | ||
附件: | |||
附件1 | 采购文件定稿.docx |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3500]FJGC[DY]201709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林丽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393306、8339330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东水路76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连伟彬/0591-8811651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林丽/0591-83393306、83393307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一、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合同包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用途 | 数量 | 招标项目的性质 |
1 | 1 | 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物业管理 | 1年 | 公共环境卫生:范围主要为走廊、楼梯、电梯(含电梯前室)、通道、大堂、多功能厅、周围道路、上下水道、公共洗手间、开水房、水池、水塔的清洁、清洗、消毒及垃圾清运和爱国卫生整治等。(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标的及要求) |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现驻出版中心大楼办公,原物业管理服务由福建省新闻出版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该物业公司属海峡出版发行集团下属单位。大楼内还有海峡出版发行集团下属9个单位共有10个业主单位,物业合同均已到期。现因出版中心大楼内其他9个业主单位均于福建省新闻出版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续签合同至2019年12月31日(福建人民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科学技术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福建少年儿童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福建中篇小说选刊杂志社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美术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福建海峡文艺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福建鹭江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福文化软装有限公司、福建图书联合发行公司等九个单位)。为做好出版中心大楼物业服务保障工作,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多次与海峡出版发行集团有关单位(部门)沟通大楼物业管理问题。2016年12月19日海峡出版发行集团办公室来函,向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推荐续聘福建省新闻出版物业管理公司作为福建省出版中心大楼物业管理单位。情况比较特殊。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考虑到如重新确定新的物业管理服务单位,可能会出现一个大院两个物业管理单位的现象。为确保后续工作的正常开展,拟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局物业管理服务单位。
三、开标时间:2017年11月13日 15:00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福建省新闻出版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福州市东水路76号)
五、其它补充事宜
1、报名和协商时间及地点等: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01日18:00至2017年11月06日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下载采购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由被邀请供应商直接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售价:0元
2、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11月13日14:30至2017年11月13日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协商时间:2017年11月13日15:00
协商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3、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3.2特定条件:
(1)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无。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无。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函 。
3.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4、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六、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98.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