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年建发公司物业管理项目保安服务招标公告(二次) |
2018-2019年建发公司物业管理项目保安服务招标公告(二次) 项目编号:SQG201709001 宿迁市苏宿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2018-2019年建发公司物业管理项目保安服务已经批准,资金来自于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地点: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内 1.2项目规模:总投资约741万元 1.3服务期限:暂定自2017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起始日期以甲方出具的中标通知书约定的进场日期为准。 1.4质量要求:合格 1.5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甲方依据考核方式及标准进行每月考核,根据考核得分核定月度服务费用,于次月拨付月度服务费用的90%,余款在本项目合同期结束后3个月内付清。每次付款前,乙方需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6%)、付款申请(注明申请款项、账户等信息)。 1.6本次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建发公司接管的园区公舍、生产力中心、科技物流园、梦家园以及公司经营的其它项目日常保安服务。 2.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年龄25-45周岁,持有保安员高级(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建构筑物消防员高级(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4.3其他条件: 4.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项目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3.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4.3.4.1 项目负责人无在管项目。 4.3.5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劳动合同及本单位2017年7月份以来为其办理连续三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如投标人为其办理养老保险当地可通过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养老保险,则养老保险证明以养老保险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为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保部门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导致评委无法登陆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的,均视为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如投标人为其办理养老保险当地不可通过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养老保险,则投标人应提供当地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不可通过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养老保险的证明(证明中需提供当地养老保险管理部门的有效联系电话)”,同时提供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其书面养老保险证明。如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为其办理养老保险当地可通过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养老保险,则视为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4.4企业业绩:申请人从2014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完成单项类似保安服务合同业绩年度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包括合同等证明材料)。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本项目拒绝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综合考评结果为c类或者园区规划建设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良信用的申请人投标。 4.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请申请人于2017年11月2日至11月8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至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园区公舍商业1#楼二楼(苏州宿迁工业园区人力资源市场楼上))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现场缴费,售后不退。 申请人报名时需携带资料如下: 5.11授权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法人资格证明; 5.1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以上报名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5.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并记入不良行为。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6.投标人面谈 本项目不采用面谈方法。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书面的递交开始时间为2017年11月22日08时30分,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2日09时00分,地点为苏至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园区公舍商业1#楼二楼(苏州宿迁工业园区人力资源市场楼上))。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8.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8.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9.友情提醒 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并记入不良行为。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宿迁市苏宿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园区公舍商业1#楼三楼(苏州宿迁工业园区人力资源市场楼上) 联系人:王振宇 电话:0527-80226068 邮箱:wangzhy@ssipac.gov.cn 苏州宿迁工业园区招投标投诉电话:0527-82868308 纪检监督:0527-82868512 邮箱:ssjj@sipac.gov.cn 宿迁市苏宿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日期:2017年11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