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人
1、招标人名称:白马社区海都物业管委会;
2、招标人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办事处白马社区居民委员会;
3、联 系 人:马戡;
4、联系电话:13701407106。
二、招标代理人
1、招标代理人名称:南京广峰房地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招标代理人地址:建邺区黄山路12号602室;
3、联 系 人:燕辰峙;
4、联系电话:13914495479
三、招标物业基本情况
1、物业名称:海都嘉园
2、物业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龙华路12号。
3、实际出让用地面积:92203.15㎡。
4、物业总建筑面积:160094.67㎡。
5、物业类型及分类面积:
地上总建筑面积约132601.62㎡,包含:小高层住宅5幢,面积约29054.32㎡(其中已实际建成交付面积约:5359.68㎡);不带电梯多层住宅35幢,面积约 87786.3㎡(其中已实际建成交付面积约:87786.3㎡);商业面积约1842.3㎡(其中已实际建成交付面积为0㎡);物业管理用房面积约624.45㎡(其中已建成交付面积约:173㎡);社区用房面积约1105.98㎡(其中已实际建成交付面积约:928.38㎡);养老用房面积约283.9㎡(其中已实际建成交付面积为0㎡);配电房及储藏室面积约605.1㎡(其中已实际建成交付面积约:309.9㎡);室内车库面积约11289.27㎡(其中已实际建成交付面积为11289.27㎡)。
地下总建筑面积约27493.05㎡,包含:地下普通车库面积约27493.05㎡(其中已实际建成交付面积约2881.48㎡);
6、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阅景龙华,南至浦口中专校,西至白马路,北至G99银城地块南边规划路。
7、项目交付进度
该项目一期已全面竣工交付,二期尚处于在建阶段。
四、物业服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2年+1年,前两年为固定期限,合同起止日期: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月1日;到期后招标人通过对服务企业考核,决定是否延续1年,第三年合同起止日期:2020年1月2日至2021年1月1日。
五、招投标活动时间安排
1、发布招标公告
(1)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日~2017年11月8日
(2)发布网站:“南京·浦口房产局网”
2、接受投标报名
(1)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日9时00分~2017年11月8日17时30分止。
(2)投标报名材料递交地点:建邺区黄山路12号602室。
3、实施资格预审
(1)资格预审时间:2017年11月9日9时00分~2017年11月9日17时30分止。
(2)资格预审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白马社区海都物业管委会。
4、发放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及招标文件
(1)发放时间:2017年11月10日9时00分~2017年11月11日17时30分止。
(2)发放地点:建邺区黄山路12号602室。
5、组织项目现场踏勘答疑
(1)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前往项目现场
(2)答疑时间:2017年11月12日14时00分。
(3)答疑地点:建邺区黄山路12号602室
6、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
(1)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11月30日14时00分。
(2)递交及开标地点具体地点将于招标文件中告知。
六、投标申请人需具备的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
2、管理业绩条件:在南京市在管项目中有类似老小区住宅管理业绩,并有全委托住宅类物业管理项目。
3、此项目负责人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者大专以上学历、有5年以上的物业管理工作经历或有2年以上小区经理任职经理同时有类似老小区管理业绩、取得物业管理从业资格证书,熟悉物业管理相关法规,并能规范组织小区的管理服务工作;
4、投标申请人应当是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和监督的物业服务企业;
5、首次在本市申请投标的外地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报名前到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办结外地在宁企业初始入网手续。
6、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企业应有良好的社会信誉,3年内未曾因管理不善受到过行政主管部门公开或主要媒体通报批评的,3年内并未进入南京市物业企业信用黑榜名单。
七、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投标申请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
1、物业管理投标报名表;
2、物业服务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如属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正本、副本复印件;
5、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明材料,包括:拟派项目负责人个人简历(载明工作经历、管理业绩)原件,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物业管理教育培训记录证明、劳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等;
6、提供企业类似业绩委托合同;
7、在管的主要项目获得并保持物业管理优秀、示范称号的,提供以下资料:(1)示范、优秀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表彰的正式文件复印件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2)物业服务合同复印件;(如没有可不需提供,此项目是作为资格预审评分项目)
8、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不得亏损);
9、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企业职工在本公司缴纳社保清单证明文件;
10、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1、外区物业服务企业(未在浦口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申请投标的,应当提交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当年开启的诚信证明。
说明:投标申请人提供的以上资料均一式二份,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所有复印件需带原件核对并加盖物业服务企业公章
八、投标资格预审办法
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时,招标人采取公开择优方式选择5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作为投标人。
(1)2014-2016年具有管项目获得且保持南京(示范)市优每个项目加1分,国家物业服务相关指数星级证书的每个项目加2分;
(2)投标人物业项目管理面积达到300万平方米(含300万平方米)以上的企业加1分,500万平方米(含500万平方米)以上的企业加2分;
(3)投标企业在职员工300人以内的并在本公司缴纳社保的加1分,公司在职人员500人以上的并在本公司缴纳社保的加2分。
(4)被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列入物业企业信用红榜名单的企业加2分。
具有优先入选权利,预审择优选择投标人,并发放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招标文件。
九、相关费用
1、招标文件费用:300元/套;收取人:南京广峰房地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收取方式:现金。
2、投标保证金:叁万元人民币;收取人:南京广峰房地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收取方式:支票、本票、银行汇票等(不接受现金)。
十、招标备案部门
南京市浦口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白马社区海都物业管委会
2017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