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谈判邀请]关于网络经济创业园一期物业管理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
根据《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金华市浙师大网络经济创业园有限公司就网络经济创业园一期物业管理项目进行单一来源谈判采购,邀请贵单位前来参加谈判。
一、单一来源谈判文件编号:ZCDY2017004
二、谈判项目概况:最高限价:21万元/年
项目范围:浙师大网络经济创业园一期2号、3号、4号楼(北二环西路3737号、3439号、3379号);
总用地面积:约4500平方米;
用地性质:商业、办公;
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
具体项目内容详见第三章《谈判内容与技术要求》
三、谈判响应方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对供应商主体的要求;
2.具有切实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记录;
3.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
四、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1、递交时间:2017年10月20日下午14:30前(周末及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逾期不再办理);
2、递交地点: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供应中心(老行政楼一楼东侧采购部二室)。
五、谈判时间:2017年10月20日(周五)下午14:30时。
六、谈判地点: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七、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 4200元(人民币)。
谈判响应方应于2017年10月19日 下午16:30时前将谈判保证金足额交至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需注明“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交纳方式:建议采用银行汇票的方式交纳,若以现金、网上银行等其它方式交纳的,需提前打入指定账号(谈判现场不接受现金),保证金的相关凭证(若为打印件、复印件则加盖公章)需要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同时另外单独递交(如是转账支票须提供进账凭证)。谈判保证金应以谈判响应方名义交纳,以其他名义交纳的谈判保证金无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谈判响应方承担。
七、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谈判
八、申请理由:
1.浙江师大印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已获国家一级资质;
2.该公司为校内企业,服务能力强,能够更全面的管理园区,故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进行采购。
九、拟定供应商:浙江师大印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十、本次谈判信息公告媒体:
浙江师范大学信息公开网(http://xxgk.zjnu.edu.cn)和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网站(http://hqjt.zjnu.edu.cn)。
十一、其他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监控部提出意见。
政府采购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监控部
联系电话:0579-82287677
十二、本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老师,0579-82295058;
递交文件、项目联系人:采购供应中心,王老师,0579-82292010;
谈判保证金交纳联系人:付老师,联系电话:0579—82292010。
十三、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指定账户
户 名: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金华银行浙师大支行
账 号:0188990181000139
采购单位:金华市浙师大网络经济创业园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