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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嘉定博物馆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2017-11-03 10:49:47|作者:清洁吧

 上海市嘉定博物馆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上海市嘉定博物馆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发放时间:2017年11月2日9:00至11月9日9:00

  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2日13:30

  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嘉定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上海市嘉定博物馆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SHXM-14-20171023-2313

  预算编号:14-17-z95234

  二、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上海市嘉定博物馆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服务期限:3年(即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交付地址:用户指定地点

  交付日期: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面向所有供应商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发展。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39377400元(3年总预算)

  超过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标不予接受。

  国库资金:人民币0元

  自筹资金:人民币39377400元

  四、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二)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三)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物业管理、餐饮管理等相关经营范围;

  2.具有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证明;

  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投标,联合体应当由物业服务公司和餐饮服务公司组成,且物业服务公司应为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并作为本项目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所有事务,并承担投标、签约、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五、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合格的供应商可从2017年11月2日9:00至11月9日9:00,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站(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下述材料:

  (一)有效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联合投标加盖联合体各方红色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四)被授权人身份(原件正反面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

  (五)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

  (六)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投标提供,原件加盖联合体各方红色公章)。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从2017年11月2日9:00至11月9日9:00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逾期报名,不再受理。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须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2日13:30

  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网址:www.zfcg.sh.gov.cn

  开标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政府采购中心B300室

  投标供应商可于开标日13:30-14:00来现场开标,也可远程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可无线上网并可登陆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的笔记本电脑。

  七、本公告发布媒体: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站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八、其他事项: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开标等相关要求按照《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暂行管理办法》(沪财采[2012]22号)规定执行。开标时,若投标人违反《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暂行管理办法》(沪财采[2012]22号)第十七、十八、十九条的规定,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上海市嘉定博物馆

  地址:上海市嘉定镇南大街183号

  邮编:210800

  联系人:沈中

  电话:021-59533789(传真)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上海市嘉定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嘉戬公路118号行政大楼B307室

  邮编:201800

  联系人:仇晓锋

  电话:021-69989515

  传真:021-69989505

  上海市嘉定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