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城南新区建筑垃圾清运单位库项目(三期)(三次) 2017-11-02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阜阳市城南新区建筑垃圾清运单位库项目(三期)(三次),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积极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阜阳市城南新区建筑垃圾清运单位库项目(三期)(三次)
2、项目编号:HCZB-AHFY-2017034
3、招 标 人:阜阳市城南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4、招标范围:阜阳市城南新区建筑垃圾清运单位库项目(三期)(三次),城南新区、西湖片区、高铁片区范围内建筑垃圾清运。
5、服务期:三年,合同每年签订一次
6、包段划分:一个包段,公开摇号选取三家单位。
二、投标人资格: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
2、(1)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符合相应的经营范围;
(2)具有阜阳市建筑垃圾运输资质许可证
3、(1)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地,该消纳场地需在阜阳市2030年300平方公里规划范围外,中标后业主单位现场考察(须提供相关协议和当地村委会等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城南新区现有的建筑垃圾清运单位或土方清运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已经清除出库的单位也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4)因为在城南新区倾倒渣土、垃圾被主管部门发现、处理的运输公司不允许参与本次投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即日起可在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http://jyzx.fy.gov.cn)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发售价每包段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开标前1小时内到投标文件递交处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并领取收据,未提交收据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7 年11月22日9时 00分,地点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阜阳分公司开标室(阜阳市阜王路易景国际花园西门18号楼一单元14层)。
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安徽省招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ct.org.cn
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http://jyzx.fy.gov.cn
六、联系方法:
招 标 人:阜阳市城南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祁工
电 话:0558-2155058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阜阳市颍州区阜王路666号
联 系 人:谢工
电 话:0558-2559116、15105582595
邮 箱:huachunfy@163.com
七、其他说明:
1、建筑垃圾是指城南新区、西湖片区、高铁片区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一切固体废弃物。招标人不能保证建筑垃圾清运的最低数量,并且在合同期内,招标人根据中标人的表现,有权随时与中标人解除合同,中标人不得因此提出索赔。
2、本次选取的单位与城南新区现有的建筑垃圾清运单位,以清运3万立方米为一个工作标准量,依次进行建筑垃圾清运作业,每家单位完成3万立方米建筑垃圾清运工作后,再重新依次进行建筑垃圾清运工作分配。在合同期内,甲方有权根据乙方表现,重新进行工作量分配。对于工期紧任务重紧急性安排的特殊项目,甲方有权直接选择清运单位和分配工作量。
3、中标人须遵守招标人关于建筑垃圾清运单位的管理制度和规定。
4、库中单位不得将土方、建筑废料、垃圾等倾倒至城南新区、西湖片区、高铁片区规划范围内,一经发现必须立即清除,并且按每方100元进行处罚,同时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除出库;
5、本项目中标价为16.8元/立方米,质量标准:合格。投标单位必须响应。
6、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如果不足三家,仍正常开标,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评审、符合性评审。评审通过,则直接确定为中标单位。
7、本项目入库单位服务期满后,投标人可根据入库单位考核情况选择续签合同。
8、本项目入库单位必须服从城南新区关于渣土、垃圾清运管理办法。
附件:
阜阳市城南新区建筑垃圾清运单位库项目(三期)(三次).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