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方: 蚌埠学院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 编:
乙 方: 合肥鸿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陶瑞
住所地:合肥市庐阳区临泉路与肥西路交汇处东南角广大商务中心办1204室
邮编:23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双方承诺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含招标补充文件)和被认定的投标文件(及补充说明)全部内容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蚌埠学院2017年物业托管、绿化保洁采购项目第一包。
物业内容:物业服务项目(卫生保洁服务、安全保卫服务、公共设施、设备日常维修维护)
二、承包范围:教学楼、艺术楼、美术展厅、图书馆、行政办公楼、体育馆、第一、第三、第四金工实训工厂、综合实验楼、化学实验楼、生化实验楼、机电实验楼、第一综合服务楼、第二综合服务楼等,共计建筑面积 132453.6平方。
三、承包期
2017年10月1日起至2018年10月1日,为12 个月,物业总历时天数:365天;
四、承包方式
乙方应对全部物业管理负责,中标以后不得分包、转包。如一经发现上述行为,甲方单方有权立即终止综合物业工程承包合同,由此产生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五、物业质量标准
本项目服务质量标准:附件一。
六、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壹佰陆拾捌万玖仟陆佰肆拾叁元捌角捌分(人民币)
¥:1689643.88元/年
七、组成合同的文件
㈠、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附件;4、本合同协议条款;5、标准、法规及有关技术文件。
㈡、双方有关物业工作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开展物业。
九、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本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一、本合同双方约定甲乙方双方盖章并经见证方见证后生效,至物业期满、验收合格、价款结清自行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陶瑞
派驻现场代表:派驻现场代表:陶瑞
电 话: 电 话:
地 址:地 址:合肥市庐阳区临泉路与肥西路交汇处东南角广大商务中心办120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