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文件编号:066017252107
为了推进新市镇建设,提升汤山旅游度假区的品质,统筹城乡发展,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决定对汤山西部片区实施整体开发。为了提升开发品质和效益,经区政府批准,南京汤山温泉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决定采用PPP合作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江宁区国资办”)和南京汤山温泉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度假区管委会”)为汤山度假区汤西片区综合开发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实施机构。经区政府授权,江宁区国资办(下称“采购人”)具体负责本项目社会资本(下称“申请人”)的采购工作,采购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本项目社会资本方,现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方报名并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汤山度假区汤西片区综合开发PPP项目
2、基于《汤山新城汤西片区(NJNBbo50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报批稿),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二个方面:一是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包括:征地拆迁、土地整理、安置房建设工程、市政道路等;二是公建配套建设。具体为:
2.1基础设施建设
(1)征迁面积:征地面积5742亩;住宅拆迁建筑面积37.32万平方米,总人口3949人,居民总户数1244户;企业总个数33个,企业拆迁建筑面积5.59万平方米;土地整理总面积约5742亩;
(2)新建拆迁安置房建筑面积:根据现有拆迁安置资料及相关政策要求,需新建安置房约44.8万平方米。根据安置区言家村地块住宅用地面积,按容积率2.2确认,可新建约36.5万平方米安置房,剩余约8.3万平方米由项目公司向汤山管委会购买安置房进行安置,具体新建安置房面积待项目推进后,以专业公司评估数据为准;
(3)场地平整、市政道路、污水工程、供电工程、缆线管沟、环卫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
2.2公建配套建设
(1)中小学建设(各一所)、幼儿园(3所)、文化设施、基层社区中心、社会停车场、公园广场等公建配套建设项目等。
以上数据以《汤山新城汤西片区(NJNBbo50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报批稿)和言家村地块选址图为基础,控规已经区政府会议通过,最终以市政府批复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为准进行调整。
3、本项目的运营和管理维护标的为安置房小区、停车场、市政工程及相关公用设施配套、绿化等。运营维护内容主要包括:
(1)维持社会停车场及安置房小区物业管理正常运营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等。
(2)道路、公园、水系及绿化景观等工程:车行道路、非机动车道、景观绿化、人行道路面及路基、各类井盖、路名牌及其他市政设施的日常维修、保养;道路、市政设施巡查(包含设施设备维修服务、小型维修和耗材);应急保障;绿化景观清理、维护;河道清污等。
(3)中小学、幼儿园、文化设施及社区中心项目运营维护由政府相应管理部门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或有运营经验的运营商进行运营维护,不纳入项目公司考核和付费范围。
4、本项目产业招商内容主要包括:(1)引入一所在校学生人数在2000人及以上,投资规模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专业化教育公司运营管理的十二年一贯制国际化学校(含配套幼儿园);(2)引入一家投资规模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专业化医疗管理公司运营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的医院。
5、本项目总投资约93亿元(预算金额),设定项目资本金比例为项目总投资的20%。
6、最高限价:(1)本项目投资回报率最高限价为8%;(2)本项目融资利率最高限价为按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五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
7、本PPP项目合作期10年,其中,建设周期5年,运营周期5年。
8、合作方式:本项目拟采用“设计、建设、运营、移交”(DBOT)的运作模式,由政府出资代表(南京汤山建设投资发展公司,以下简称“汤山建投公司”)与选中的社会投资人合资成立本项目的项目公司,在项目合作期内,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深化设计、投资、融资、建设、产业招商、运营维护等工作,经营期满后将本项目的资产及运营权无偿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的机构。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及后续采购活动。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申请。申请人法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企业,不得同时作为不同主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一)基本条件
申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2016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企业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的任意一个月);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4年11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见资格预审文件);
(二)特定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申请人投融资能力要求:
申请人的银行授信额度不低于人民币75亿元(银行授信额度须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日仍处于有效期内,只接受银行出具的证明材料,可以是以申请人名称开户的所有银行出具证明的累加)及申请人银行账户存款不低于人民币17亿元的银行存款证明(提供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日前(不含截止日)7个日历日内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文件);
3、施工能力要求: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业绩要求:
(1)自2014年11月至今在国内具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的独立或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的PPP项目投资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时间及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不能体现,则提供业主证明)。
(2)自2014年11月至今至少具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时间及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不能体现,则提供业主证明)。
(3)自2014年11月至今至少具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的市政公用工程(道路、绿化、管网)施工总承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时间及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不能体现,则提供业主证明);
6、设计能力: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和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招标网(www.ccgp.gov.cn) 、“诚信江苏”网站(www.jiangsu.gov.cn/jsxy/index.htm)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8、申请人如以联合体方式参与资格预审,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满足上述“(一)基本条件”中所述条件及“(二)特定条件”中第1、7项所述条件;
(2)联合体牵头方应具备上述“(二)特定条件”中第2项所述条件;
(3)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应同时具备上述“(二)特定条件”中第3项、4项及第5项中的(2)、(3)条所述条件;
(4)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应具备上述“(二)特定条件”中第5项中的(1)条所述条件;
(5)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应具备上述“(二)特定条件”中第6项所述条件;
(6)联合体成员不能超过4家,联合体各方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成员在本项目中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7)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及联合体授权委托书(格式见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协议须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成员的主要权利和义务,联合体通过资格预审后,其各成员组成、股权比例、职责分工等主要条款不得改变。
申请人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经办人为委托代理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如以联合体投标,须为牵头方。
三、资格预审文件获取信息
资格预审文件领取时间:从 2017年11月03日起至2017年11月10日为止,每天8:3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免费领取;
资格预审文件领取地点: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江苏成套19楼1904室。
注:资格预审文件须现场领取,领取文件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本项目不接受未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单位的资格预审申请。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接收及审核信息
接收时间:2017年11月27日上午9:00-9:30
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7日上午9:30
资格审核时间:2017年11月27日上午9:30
接收及审核地点:南京市江宁区上元大街166号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9楼907会议室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五、资格审核及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审核采用合格制,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社会资本均作为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轮投标。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6份
七、其他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阮晓昆
联系电话:025-52183053
传真电话:025-8715261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联系人:夏楠、戴晶晶
联系电话:025-86635639
传真电话:025-86633630
联系地址: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江苏成套大厦19楼1904室
邮政编码:210009
邮箱地址:879539889@qq.com
九、资格预审公告期限及发布媒体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期限为2017年11月03日起至2017年11月10日止,资格预审公告将在南京市江宁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njjncg.gov.cn/)、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jgp.gov.cn/)、江苏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招标网(http://www.ccgp.gov.cn/)同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