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清河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
受江苏省清河中学的委托,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清江浦分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就该单位的江苏省清河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江苏省清河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QJPZC-公开2017064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江苏省清河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第六部分。 三、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 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还须具备的特定条件: (1)必须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具有物业管理服务相关资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带至现场备查,必须提供); (2)拟选派物业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注册在职员工,并提供自2016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要求物业经理必须取得相关岗位从业证书。(提供针对本项目拟派物业项目经理所具有的项目经理上岗证、身份证、与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带至现场备查,必须提供) (3)参加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自2016年6月以来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带至现场备查,必须提供) 4、拒绝符合下述供应商条件的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书面承诺)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书面承诺) 说明: 本次招标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可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注:资质审查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第六部分。 四、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可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清江浦区版块及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直接查看,如果投标人确认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请申请人于2017年11月6日至2017年11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时至 5:30 时(公休日、假日除外)到淮安市清江浦区北京北路100号清江浦区政务服务中心五楼511室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现场报名时还需携带的资料: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报名及招标文件费用300元/份, 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7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淮安市清江浦区北京北路100号清江浦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投标文件接收人: 郝芳 电话:0517-83643302 六、开评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7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 淮安市清江浦区北京北路100号清江浦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评标地点: 淮安市清江浦区北京北路100号清江浦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文件询问(质疑)事项联系人:朱琳 电话:13375223881 2、采购人联系人(技术咨询): 孙老师 电话:0517-83640907 3、现场招标事项联系人:朱琳 电话:13375223881 4、采购人联系地址: 江苏省清河中学 5、采购中心联系地址: 淮安市清江浦区北京北路100号清江浦区政务服务中心505室。 邮编:223001 电话:0517-83643302 八、其他事项: 1、本次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缴纳至招标文件中指定账号,保证金具体缴纳形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二部分第14条。 2、本次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捌拾贰万元整。 文件下载:最终-江苏省清河中学物业管理项目.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