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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国家税务局物业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7-11-06 16:14:14|作者:清洁吧

廊坊市国家税务局物业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7年11月06日 14:48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廊坊市国家税务局物业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廊坊市国家税务局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17年11月06日 14:4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1月06日 08:30 至 2017年11月10日 17:00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清华科技园二段309室
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7日 09:30
开标地点廊坊市国家税务局(廊坊市广阳区和平路176号)
预算金额¥15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超
项目联系电话0316-2206790
采购单位廊坊市国家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廊坊市广阳区和平路17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杨凤超 0316-2237610
代理机构名称河北安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清华科技园二段309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马超 0316-2206790

河北安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廊坊市国家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廊坊市国家税务局物业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廊坊市国家税务局物业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HBAD[2017LF政]119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超

项目联系电话:0316-220679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廊坊市国家税务局


地址:廊坊市广阳区和平路176号

联系方式:杨凤超 0316-223761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安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马超 0316-2206790

代理机构地址: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清华科技园二段309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服务地点:廊坊市国家税务局 (廊坊市广阳区和平路176号)

廊坊市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收分局(廊坊市广阳区新华路167号)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3、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4、投标人须是廊坊市2016-2018年度物业服务定点供应商;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报名资格审查要求:报名时须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副本);2.法定代表人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到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清华科技园二段309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接待。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不符合购标资格的将被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1月06日 08:30 至 2017年11月1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清华科技园二段309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廊坊市国家税务局(廊坊市广阳区和平路176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