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广睿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福清市龙田镇人民政府委托,对福清市龙田镇镇区道路环卫保洁经营管理权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密封投标。
1、招标编号:GRD2016026
2、招标内容:
合同包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技术规范及要求 | 服务期限 | 最高预算 (万元/月) | 最高预算 (万元/2年)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服务地点 |
1 | 1 | 福清市龙田镇镇区道路环卫保洁经营管理权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2年 | 35 | 840 | 16 | 福清市龙田镇 |
注:①本项目按合同包进行评标与授标。投标人必须对同一个合同包中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仅对同一个合同包中的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②中标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招标人将终止合同,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③投标人应以包括服务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最终报价,包括:作业人员工资(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住房公积金);作业人员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工具配备费用、服装费;管理费;设备折旧费;设备维修费;机械作业费;利润、税金等等一切服务所涉及的费用。本项目实行自主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各投标人应酌情考虑报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投标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法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合格的投标人应符合下面条件:
3.1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注册的、具备道路清扫保洁服务、城市生活垃圾废弃物的清运营业范围的企业。须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① 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实行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② 正确签署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如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表);
③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2投标人2013年1月1日至本次投标截止日期(日期以合同为准)由自身完成从事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总承包金额达到1000万或以上。
注:业绩证明应同时提供:①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②中标通知书复印件;③合同文本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本项资格条件可由多个业绩组成。
3.3投标人应具备环境卫生作业资信等级甲级或一级资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根据《福建省环境卫生作业资信等级认定办法》(闽城协环【2015】7号文)的规定,若投标供应商属福建省外首次入闽参与环境卫生作业的,应提供省外环境卫生作业企业备案证明。
3.4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规定,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告知函中须体现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行贿犯罪记录),未提供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查封、破产等权利状态受限状态。
3.6.2 2012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承接的项目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1人以上人员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3.6.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7日至2016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广睿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温泉公园路138号温泉豪园8#3D)售标处购买招标文件。
4.2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含联系人、联系电话、职务)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本项目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4.3每份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2016年11月25日17:30分之前。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
5.4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GRD2016026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相应标识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8日上午9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广睿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温泉公园路138号温泉豪园8#3D)。
7.2投标人必须派代表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由法人到场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复印件等资料递交投标文件。
注:投标文件中提到的证书、证明等各种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携带原件核查。
7.3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性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或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均不予受理。
8、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清市龙田镇人民政府
地 址:福清市龙田镇龙庭路1号
电 话:13799333717
联系人:林工
招标代理:福建广睿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138号温泉豪园8#3D
电 话:0591-88073217、15705972318
传 真:0599-88073129
联系人:陈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龙田支行;
帐户名称:福清市龙田镇财政办公室;
帐 号:10002945217001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