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供电局2017年固阳供电分局物业服务咨询招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BTGD2017-5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现对包头供电局2017年固阳供电分局物业服务咨询招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在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相关开、评标工作。本次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 包头供电局2017年固阳供电分局物业服务咨询招标采购; 2、招标范围 物业服务项目; 3、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物业管理企业贰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具有近三年物业管理服务业绩; 4、参加本次招标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不良记录,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5、法人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以上公司,或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7日至2017年11月13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接待。 4.2报名地点: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西11层)。 4.3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一般纳税人证明; (3)投标人须提供物业管理企业贰级及以上资质证明文件; (4)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物业管理服务业绩(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5)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原件; (6)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注: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企业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B、上述要求是对供应商的基本要求,如按照行业及相关部门另有规定的遵循其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或资信材料。 C、如果发现存在虚假资料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中标单位自付。 4.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7年11月7日至2017年11月13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 4.5有效报名的投标人成功缴纳标书款后,即可获取招标文件。 4.6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7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西11层)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截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3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5.4如果截标或开标时间及地点有改变,招标机构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招标网》《内蒙古产权交易网》《内蒙古招标投标网》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局 联系人:李剑
监督单位:包头供电局企管处 联系人:吴伊军 联系电话:0472-3657651
监督单位:包头供电局纪委 联系人:张伟 联系电话:0472-3652244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西11层 传真:0472-5110079 电子邮箱nmghtzbdl@163.com 联系人:王悦 任明燕 联系电话:0472-5110078 18747421800 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翠柳路3号 2017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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