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张湾区西沟乡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供应商书面推荐意见公示
十堰市张湾区西沟乡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供应商书面推荐意见公示
项目编号 | SYGPC2017019 | ||
项目名称 | 十堰市张湾区西沟乡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 ||
采购人 | 十堰市张湾区西沟乡人民政府 | ||
采购人机构代码: | 114203011090187B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采购预算 | 约79万元 |
推荐日期 | 2017年11月6日 | 推荐地点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
采购需求 | 本项目物业服务范围及内容: 1、十堰市西沟乡全乡水利设施管护服务:西沟水厂一个,占地3335平方米,建筑面积532平方米,储水量200立方米。人畜饮水主、分管网54099米,其中主管网26341米,分支管网27758米,及所涉及到的所有闸阀。 2、城乡环境卫生管护服务:十堰市西沟乡9个行政村;安置区51个,占地292亩;观光采摘园18个;桥梁21座;公厕15个;专用停车场7个;乡村道路约50公里;乡村中心小学一所;乡卫生院1处;村卫生室9个和相公砖厂一个的清扫、清运服务; 3、十堰市西沟乡公共绿化管护修剪服务:涵盖全乡9个行政村。 | ||
供应商 资格要求 |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并在市级职能管辖部门备案,具备合法经营条件; (三)公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2014年10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四)近五年(2012年10月至今,以服务周期为准)有物业管理服务业绩1个(或以上),并能够提供合同; (五)供应商具备服务本项目所需的人员和服务经验; (六)供应商必须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 ||
法律依据 |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 ||
评审专家推荐供应商及推荐意见 | 1、十堰南方物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十堰市南方物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符合该项目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特推荐该单位为项目投标单位。 2、十堰大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①、符合采购要求;②具有类似业绩;③经营情况良好。 3、十堰民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十堰民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符合该项目的资格要求,同时对西沟乡有物业服务的经验,特推荐此单位为该项目的投标单位。 | ||
评审专家 | 刘芳、游慧玲、钱雅娣 | ||
其他事项 |
各有关当事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列明事实同时依法举证),逾期将不再受理。
采购人:十堰市张湾区西沟乡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十堰市张湾区西沟乡相公村4组 地 址:十堰市茅箭区北京中路3号华府名邸7-703
联系人:金晓军 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13886811886 联系电话:0719-8689856
文件依据.pdf |
专家推荐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