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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县阳明镇人民政府和平县阳明镇城乡清洁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7-11-08 16:53:10|作者:清洁吧


深圳市中联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和平县阳明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 和平县阳明镇城乡清洁工程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624-201711-404002-0009

二、采购项目名称:和平县阳明镇城乡清洁工程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1,163,087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度审计报告,2017年成立公司的提供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年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投标人(请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页面打印件,若查询结果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符合规定条件的投标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复印件及打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提供近三个月在公司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则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社保证明材料);

2.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3.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报名时请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页面打印件,若查询结果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符合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件的供应商,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11月08日 至 2017年11月14日 期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深圳市中联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河源市新市区东华路西面建设大道南边锦天大厦A15楼IJ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30日10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河源市新市区东华路西面建设大道南边锦天大厦A15楼IJ号

十、开标时间:2017年11月30日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深圳市罗湖区金碧路48号司法大厦二楼A区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11 月 08 日 至 2017 年 11 月 14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张小姐联系电话:0762-3131665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叶先生联系电话:0762-5633403
(二)采购代理机构 :深圳市中联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罗湖区金碧路48号司法大厦二楼A区
联系人:郭琴梅联系电话:0755-82487100
传真:0755-82487000邮编:518029
(三)采购人:和平县阳明镇人民政府地址:和平县阳明镇中山一路97号
联系人:叶辉煌联系电话:0762-5636909
传真:0762-5636909邮编:5172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深圳市中联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