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所洒水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BHCGG201711005
一、招标条件: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滨海县城市管理局委托采购的滨海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所洒水车采购项目已经批准,所需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发布公告,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
1.采购内容:洒水车(组装)1辆。具体技术参数要求等内容详见附件二。
2.供货期限:45日历天。
3.项目地点:滨海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4.采购范围:所需货物及附配件的生产(或采购)、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
5.质量标准:合格。
6.预算金额:21万元。
三、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未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人具有经营资格、经营范围、经营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
5.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4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帐户,方式: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收款账户为: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县城中分理处,账号:32001737238052503280,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其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投标人报名时应将交款凭据(指银行汇票原件、转帐进账单或电汇凭证)一并提交给交易中心财务科(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6楼1612室,联系电话0515-84198010)换取收款收据。投标人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可组织有关部门对中标人进行实地考察,对所投产品的采购过程、运输过程等环节进行跟踪,一经发现中标人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作为不良行为清退出滨海县招标市场,打入黑名单。
五、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7年11月8日8时30分--2017年11月15日17时00分00秒(节假日除外);
2.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8楼交易服务厅;
3.联系人:杨东斌 联系电话:18914639009 18052982078
4.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须知:
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凭投标人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交易中心财务科换取的投标保证金缴款收据、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方可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未报名或报名未成功的潜在投标人投标无效。
报名成功后招标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向报名人发出,届时请报名人及时查收。
报名成功后放弃投标的单位,除不可抗力和开标三天前以书面方式递交放弃函至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7楼1703室)且经批准同意的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视情节对该单位处以罚款,同时视情节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告1-3个月。公告期间,滨海县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六、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及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一)。
七、付款方式: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经招标人全部验收合格且上牌后付合同价的60%;余额在验收合格至投标人承诺的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每6个月平均支付(例如:投标人承诺的质保期为24个月,验收合格之日起每满6个月支付合同价的10%,均无息)。
八、投标申请人对本公告有疑问或异议的,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联系人及电话:
招标人:戴阳光13141919988
代理机构:杨东斌 18914639009 18052982078
九、投标申请人对本项目如有投诉,应以书面方式向滨海县财政监督管理部门提出。
联系人:王峰,联系电话:0515-84190191
联系地址:滨海县政府行政办公中心1029室
滨海县城市管理局
2017年11月8日
附件一:
序号 | 评分项目 | 满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价格评分 | 40分 | 1、有效投标报价是指资格审查合格的、不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 2、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中的最低投标报价。 3、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40分。 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每上浮1%扣0.3分,扣完为止(不足1%时按线形插入法计算)。 |
2 | 技术评分 | 45分 | 所投货物技术参数对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货物技术参数要求”逐条详细说明(如有负偏离请标注)。 所投货物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货物技术参数要求”的得45分。带★项不接受负偏离,如有偏离不作中标候选人推荐;其他项有负偏离的,每项扣3分;扣完为止。 |
3 |
商务评分 |
7分 | 1、投标人提供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中体现年度为营利的得1分。投标人提供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中体现年度为营利的得2分。 未提交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体现不了年度为营利的不得分。 2、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投标以提供证书原件为准。 3、投标人具有银行或银行认定的独立资信评估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AAA级资信等级证明的1分。投标以提供证明原件为准。 4、投标人获得“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的得1分。投标以提供证书原件为准。 5、投标人获得省级及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得1分。投标以提供证书原件为准。 |
4 | 业绩 | 2分 | 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承担过洒水车业绩(业绩以提供的合同原件为准)的得2分。 |
5 | 质保期 | 2分 | 本次招标项目要求质保期为12个月。 在12个月质保期基础上,投标人承诺质保期每延长6个月得1分,最多得2分(以投标人在投标函中承诺为准)。 |
6 | 售后服务 | 4分 | 1、在盐城、连云港、淮安范围内具有售后服务机构的得1分,以提供的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注册日期为2017年11月6日及以前)。 2、投标人承诺“该项目质保期内全年7*24无休服务并且在车辆设备出现故障时2小时内到现场抢修”得1分,不承诺的不得分。 3、投标人提供质保期满后的售后服务承诺。由评委在0-1分酌情评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4、投标人提供培训方案。由评委在0-1分酌情评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附件二:
一、洒水车(组装)
1、★底盘型号:国Ⅴ。
2、★外形尺寸(mm):6100×2100×2300(正负偏离50mm)。
3、发动机功率(kw):≥105。
4、轴距(mm):3360。
7、燃油种类:柴油。
8、总质量(kg):8280。
9、★整备质量(kg):≥3930。
10、★额定载质量(kg):≥4150。
11、★罐体有效容积(m3):≤4.3。
12、自吸深度≥7m。
13、罐体:采用4mm热轧板制作,两侧封头采用5mm热轧板制作,内置防荡板两个。进行磷化防腐处理。
14、抽排系统:阀门选用铝合金、不锈钢和铸铜球阀,管网采用优质镀锌管一次弯曲制作而成。
15、前冲洗:安装可360°调整的直流喷嘴两只,驾驶室控制开启。冲洗宽度可达到25m以上。除冲洗路面外,当喷头调至一定角度时,可对路面两旁的高大树木进行冲洗。
16、后喷洒:装有扇形喷嘴,主要对路面进行保洁养护和压尘,洒水宽度可达20m以上(角度可自行调整)。洒水呈雾状或半雾状,具有压尘和增湿效果。
17、高喷射:配备高射枪一支,根据需要可调360°旋转,并可调节成雾状和柱状,射程可达35m以上。
18、★罐体尾部有弧形喷雾装置,可进行雾化降尘作业。
19、配备有消防出水口:可自流也可通过水泵加压进行远距离浇草浇花和喷洒作业。
20、配备吸水管二根,过滤器一只。
21、★过滤装置:自来水中含有沙砾等杂物,在水罐进水口增装过滤器装置,避免水泵的不必要损坏。
22、产品需确保能在当地上牌并可以免征购置附加税。
注:投标人所投货物须优于或等同于上述货物技术参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