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惠尚书房项目已经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批准招标,为给项目业主营造和谐、整洁、有序的居住环境,根据国务院《前期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建住房〔2003〕130号)文件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特向社会公开招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德惠尚书房物业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
德惠尚书房前期物业管理
二、招标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德惠尚书房
坐落位置:位于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大道北、兴业路东侧地块
本项目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商业、住宅、
四至范围:东至: 规划路;西至:兴业路;南至:东方大道;北至:黄海大道。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55787.3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97385.89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308633.09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98963.22平方米,幼儿园建筑面积3647.39平方米,商业1081.31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1714.18平方米,社区服务用房758.00平方米,养老用房553.06平方米,生活泵房259.26平方米,变电房1452.20平方米,门卫66.88平方米,设备间75.66平方米,公厕61.9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4001.49平方米。
本项目总户数2498户,建筑结构为框剪;建筑密度21.9%;综合容积率1.98,绿地率30.1%。
本项目机动车总停车位2029辆(住宅停车位1994辆,其中地下机动车停车位1623辆,地上机动车停车位371辆,商业及配套39辆),
本项目于2017年11月开工建设,整个项目计划于2021年12月底竣工并交付使用。
三、招标单位:连云港德惠置业有限公司
四、投标申请人资质条件及项目服务质量要求:
1、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壹级物业管理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
2、已加入连云港市物业服务企业监管系统(电子政务平台)。
五、网上报名时间:
2017年11月10日00:00时—2017年11月17日00:00时。
六、资格预审
投标人报名后,由招投标代理公司进行投标资格预审。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过多时,招标人将根据投标申请人在管项目规模、创优达标情况、企业信誉分值、项目经理获奖等情况,确定5家投标申请人作为正式投标人,招标人只给正式投标人发投标邀请书。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由招标人或招投标代理公司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不合格原因。
七、投标须知
1、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须进行网上预报名登记,网上预报名登记方法:
(1)实行网上公开报名,请登录连云港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政务网(http://housing.lyg.gov.cn/),点击“数字房产”中的“前期物业管理投标报名系统”,进入报名页面。
(2)选择投标项目(注意项目不能选错)。
(3)依次如实填写企业名称、资质证书编号、营业执照注册号、联系人、组织机构代码、资质证书法人、手机。(物业服务企业必须以总公司作为投标单位,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检查填写内容是否正确,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完成网上报名(报名规定时间内可更改报名信息)。
2、在网上预报名登记后,由招标人或招投标代理公司通知投标人到指定联系地址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在投标人接到通知后两天内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投标人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后三天内提交以下书面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经年审合格)、物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连云港市外埠来连物业服务企业备案表或临时备案表)、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企业业绩自述材料,包括在管主要项目、获奖情况等简要资料及拟委派物业项目经理岗位资格证书或连云港市物业管理协会提供的注册证明、简历。投标单位应提供上年度或本年度上半年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经会计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说明:①投标申请人提供以上资料均为一式两份,并按照上述顺序装订,所有的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同时携带的原件由招投标代理公司审核(审核后退回原件)。上述资料有任何一项缺漏,将被拒绝报名。②投标申请人必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资格。招标结束后,投标保证金无息全额返还未入选的相关单位。
3、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后,三日内应缴纳投标保证金伍万(大写)元,投标方有效。
4、招标单位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招标过程中如有违法、违规、违纪,当事人可向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房产管所举报(举报电话:80210205)
八、投标人应认真研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内容,勘察项目现场,认真严肃地做好投标的各项工作,不得随意放弃投标。无正当理由,报名后放弃投标三次(含)以上的,暂停其投标资格(连住房发[2013]第63号)。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秀逸苏杭35号楼1单元303室
联 系 人:余晖
联系电话:0518—85327677 13905137095(667095)
特此公告
监管部门意见:
连云港德惠置业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