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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园公租房小区物业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7-11-09 16:40:24|作者:清洁吧


临汾崇信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临汾市房地产管理局委托,就惠民园公租房小区物业服务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惠民园公租房小区物业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LFCXCS2017-001

三、采购内容:

1、本次磋商采购共1包:供应商所报价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所列内容。具体参数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2、标包内容:惠民园公租房小区物业服务与管理职能(详见磋商文件附件1)。

3、服务年限:二年

4、预算金额:46.66万元

5、本次磋商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或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资金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拟派往本项目的物业经理须具备物业管理师资格;

9、就本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五、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报名时须携带:1、企业法人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受托人应为拟派往本小区的物业经理);2、物业经理须提供物业管理师证书原件;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5、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劳务派遣许可证;6、交纳社保金凭证(五险);7、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8、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两套胶装留存),且属于合法有效的。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购买磋商文件。(有关本次磋商的具体事宜请与项目联系人咨询)

六、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7年11月9日至2017年11月15日

(北京时间9:00-12:00,13: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信息大厅(地址: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

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 ¥: 300元 (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七、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11月22日10时00分

2、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2开标室

3、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人持有效身份证出席磋商仪式。

八、发布媒介: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临汾市房地产管理局

联系地址:临汾市鼓楼东大街

联 系 人:靳耀龙

联系电话:13333475808


采购代理机构:临汾崇信工程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临汾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路科海园1号楼2单元202室

联 系 人:宋 静

联系电话:15135760508

电子邮箱:lfcxzbdl@163.com




临汾崇信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