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商品分类
当前位置:招标信息

东大路卫生保洁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2017-11-09 16:55:11|作者:清洁吧

东大路卫生保洁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南靖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乙方:漳州市美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27]ETH[GK]2017011的东大路卫生保洁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品目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金额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交货期售后服务要求采购单位联系人报价单位联系方式



11-1清扫服务清扫服务12551004东大路卫生保洁考核方法合同签订后(1)天内/南靖县环境卫生管理处陈先生/18060228678漳州市美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13695960999



合计:551004.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拾伍万壹仟零肆元整(¥551004.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1 ) 天内;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南靖县山城镇解放东街29号;

4.3交付条件:考核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一)清扫保洁工作区域范围:承包作业具体数量:全长约14000米;宽约50米。(以环卫处规定范围为准)。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甲方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日常检查考核,并不定期邀请或不邀请乙方参与考评。考核办法除合同规定条款外其它详见附件《南靖县环卫处道路清扫保洁考核细则》乙方违约,根据考核情况,甲方从乙方的每月承包总额中扣处罚金。。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1.承包金额:一年共计人民币 伍拾伍万壹仟零肆 元整(¥551004含税,平均每月承包金额为¥ 45917 元/月,),并以转账的方式结算。。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缴纳人民币贰万伍仟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期满后一个月内视情况无息返还。。

9、合同有效期

承包期限为12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但如果环卫处采取PPP模式,则环卫处有权无偿终止合同)。

10、违约责任

1.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区域的清扫保洁作业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监督和考核,并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扣款,乙方因工作不到位,连续两个月被甲方扣款达到五千元,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考核主体。 1、由环卫处组织考核。 2、保洁公司为实施主体,接受考核。 (二)考核手段。 1、由环卫处组织对保洁公司进行考核,形成《考核单》,并把每个月的考核结果公示。 2、每周采取不定期、不告知的方式进行考核,每周考核二次以上(含),每个月八次以上(含)。 (三)扣分标准。 1、10米以内漏扫,每次扣10元。10—50米漏扫,每次扣10元,50米以上漏扫、跳段扣50元。 2、10米以下没有扫干净,每次扣10元、10米以上没有扫干净、每次扣20元。 3、清扫保洁的时间,在规定的保洁时段内,无在岗位者,每人每次扣50元。 4、路沿浮土、污泥、沙石、未清除,10米以内每次扣10元、10米以上每次扣20元。 5、睛天路面无积水,1平方米—10平方米以内每次扣10元。 6、路面不干净,发现有烟头、纸屑、瓜类皮渣,包装壳、塑料袋痰迹、砖瓦、石头、粪便、呕吐物、动物尸体、垃圾包等废弃物,每次扣20元。 7、墙根、电杆根、树根扫不干净,每次扣10元。 8、明沟不净,10米以上扣10元。 9、若把沙土扫入沟内或河内,每次100元。 10、下水道口堵塞溢流,每次扣10元。 11、未能按规定时间上岗,脱岗的每次扣50元。 12、着装无标志、每人次扣50元。 13、有群众投诉且经查属实,每次扣100元。 14、故意把垃圾扫入沟内或者把垃圾丢至绿化带或者把垃圾倒至桥下,每发现一次扣1000元。 15、若员工焚烧垃圾,每发现一次扣5000元。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一式伍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贰份,送备案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南靖县环境卫生管理处乙方:漳州市美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南靖县山城镇解放东街31号住所: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陈林钦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18060228678联系方法:13695960999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地点:南靖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