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CCG1711-233 盐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环卫作业车辆定点维护和修理项目招标公告 |
招标公告 根据盐城市财政局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受盐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环卫作业车辆定点维护和修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盐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环卫作业车辆定点维护和修理项目 标书编号:YCCG1711-233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各类生产用车的维修和保养:含1、车辆的日常保养、损坏配件材料的更换(含轮胎)、清扫车、扫洗车、护栏车刷把的更换;2、车辆特种油料:机油、齿轮油、液压油、刹车油、防冻液等;3、车辆年审等工程;4、车辆整形焊接等车辆维修。 服务年限:贰年 预算金额(人民币):1060000元(汽车维修和保养90万,轮胎16万) 三、基本服务要求 1、应保证驻点服务,有独立维修能力的维修人员不低于3人,每日凌晨4时,确保1人到驻点服务。 2、应设有24小时服务电话。 3、应能为甲方提供应急救援服务,最好能配备有明显标志的抢修车,盐城市区范围内投标人应能在1小时内派人赶到救援现场。 4、凡车辆途中抛锚、坏车,维修厂方要现场修理。如不能现场修理,维修厂负责拖车。 5、应对甲方的送修车辆建立用户档案,开展跟踪服务。 6、为甲方定期保养的车辆,定期免费检测调整制动、灯光、空调等系统。 7、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甲方经办人的廉政工作,防止腐败现象的出现。 8、投标人可提供的其他服务。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二)其他资格要求: 具有交通部门核定二类以上(含二类)汽车维修资质,有维修环卫专项作业车能力和经验的企业(通过维修行业管理部门年审)。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或不接受)。 五、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招标文件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参与《投标确认函》并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三天前按要求送达或传真回复(传真号码:0515-86663182,本地投标人可送达或传真,异地投标人传真,不接受邮寄)。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有可能影响到澄清或补充通知的获取,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7年12月5日8:30-9: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12月5日9: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开标五室(盐城市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C楼,江苏驿都国际大酒店东侧)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7年12月5日9:00 开标地点: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开标五室(盐城市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C楼,江苏驿都国际大酒店东侧)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联系人:陈鹏 联系电话:0515-80989012 采购人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南洋路19号 邮政编码:224003 (二)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顾伟伟 陈艳 联系电话:0515-86663183、0515-86663182(fax) 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地址:盐城市府西路1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508室 邮政编码:224001 九、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4份 十、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收取保证金(收取/不收取)。本次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无论几个分包),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期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送达投标文件接收地点(不要密封在响应文件中)。 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转(汇)至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递交方式:银行转账进账单、电汇、网汇),不接受现金、现金交款单、支票等其他形式的保证金。投标人须凭本人身份证、银行有效票据原件(网汇可为复印件)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529室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开户名: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华夏银行盐城分行 帐 号:16050000000052433 财务咨询电话:0515-86663529,69083529 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但在本次文件发放前,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有足额保证金的可参与投标。 盐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