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能达大厦保洁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资格后审) 1. 响应条件 本采购项目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能达大厦保洁设备采购项目采购人为江苏炜赋集团南通物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实行竞争性磋商方式,择优选定承包单位。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实施区域: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2.2 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范围包括能达大厦一批保洁设备的采购、安装以及伴随服务等。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 2.3 服务地点: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能达大厦内 2.4 交付时间: 交货时间要求: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交货,具体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2.5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3.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3.1 响应单位必须是具有企业法人资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项目的范围,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近三年(自本公告之日起前推)企业注册所在地(区、县)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告知函可以从当地省检察院官网进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上自行打印),告知函出具日期须为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以后日期,否则无效; 3.5响应单位需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3C认证证书; 3.6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资格后审需提供下列材料 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2)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提供非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响应单位需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3C认证证书; 5)近三年(自本公告之日起前推)企业注册所在地(区、县)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告知函可以从所在地各省市检察院官方网站进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上自行打印),告知函出具日期须为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以后日期,否则无效; 以上未尽之处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包”。 特别提醒:请各响应单位按以上要求携带所有资格审查材料供评审小组审查。因未携带材料或携带材料不全,由此引起的后果由响应单位承担。如发现响应单位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响应单位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谈判,采购人有权取消其谈判资格,并由该响应单位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5. 磋商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6. 响应文件的获取6.1获取时间:公告日起至开标之前。 6.2获取方式: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政府采购网(www.ntkfqztb.cn)下载响应文件及相关资料。 7. 响应文件的递交7.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 11月 22 日 9 时30分,地点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南通开发区新开北路宏兴路南)。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江苏炜赋集团南通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跃龙南路28号跃龙楼四楼 联系人:姜海燕 电 话:0513-85502599 2017 年 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