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GJL2017GZ010 | 招标编码:CBL_20171109_100090944 |
开标时间:2017-11-28 |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招标代理: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招标人:乳源瑶族自治县城监大队桂头中队 |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 投资金额:159万元 |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乳源瑶族自治县城监大队桂头中队(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乳源瑶族自治县桂头镇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SGJL2017GZ010
二、采购项目名称:乳源瑶族自治县桂头镇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
1、人民币壹佰伍拾玖万元整(¥1590000.00元)
2、每年每户收取卫生费,中标人在中标后须与招标人签订补充协议,政府收费以实际发生量为准,经双方协商后支付相关费用。
3、由于上年合同截止日期为2017年4月30日,政府申请资金流程过长,所以中标单位要支付2017年5月至正式进场日期前的承包款给前承包单位,按中标价格月平均值结算。
四、采购数量:一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项目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以上第(2)、(4)点要求必须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其他要求如无法提供书面证明材料的必须在投标书中作出书面承诺或者声明,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从事生活垃圾清扫、收集服务的经营范围。
3、投标人具备项目所在地地级市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4、投标人须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法人代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11月9日至2017年11月15日上8:30-12:00,下午14:30-17:30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韶关市武江区新华南路邮电小区南座403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套(人民币),请自备现金,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所在地地级市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原件核查)。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韶关市浈江区莲花北路1号2楼203号一层韶关市韶城公共资源招标交易服务中心。
十、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地点:韶关市浈江区莲花北路1号2楼203号一层韶关市韶城公共资源招标交易服务中心。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年11月9日至2017年11月15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乳源瑶族自治县城监大队桂头中队
地 址:广东省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248省道与250省道交叉口南200米
联系人:卿先生 联系电话:0751-5393215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新华南路邮电小区南座403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751-8429969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751-8429969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