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正文:
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市崇川区环境卫生管理处(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南通市崇川区环卫处垃圾桶清洗车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南通市崇川区环卫处垃圾桶清洗车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CCCG2016129(ZB81)-2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152万元 四、项目需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五、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招标物并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垃圾桶清洗车生产厂家或经生产厂家授权销售该类专用车辆的经销商; 3、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标车辆的生产许可证或销售许可证;4、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标车辆的生产厂家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所投标车辆必须通过国家3C强制认证; 6、所投标车辆必须具有国Ⅴ及以上排放型式核准证书; 7、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标车辆的检验合格报告; 8、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特别提醒: (1)投标人携带要求的资格材料原件[见第二章第六条中A、投标响应资料原件包]供评审小组资格审查用。因携带原件不全,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供应商须认真对照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款,须完全符合资格要求,才能参与投标;如不完全符合资格要求,故意参与投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其投标资料经查实为弄虚作假的,将在南通市政府采购网“曝光台”公开。 六、资格后审材料、投标文件的接收截止及开标开始时间:2016年12月1日下午14时00分。 地址:南通市青年中路128号崇川区便民服务中心3楼314会议室(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对面),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评标小组将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技术、商务标开标。 八、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人须交纳投标保证金30,000.00元; 九、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合同总价款的5%。 十、投标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 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工农南路156号鑫乾国际广场A座2202室 联系人:陈芳敏联系电话: 13814618609传 真: 0513-85798600邮 箱: nttczj@163.com 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9日 附件下载:CCCG2016129(ZB81)-2环卫处垃圾桶清洗车车采购项目.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