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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采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017-11-13 10:28:34|作者:清洁吧

结果公告

(采购序号:第 1 次)


沈阳市于洪区政府采购中心 受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委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发布 结果公告 如下,望周知。

一、采购情况

1.项目名称:

于洪区永安大厦物业外委服务

2.项目概况:查看

3.项目编号:

CG17-14-0118

4.采购文件序号:

1-2

5.采购公告日期:

2017年09月25日

6.评审成员名单:

成员类别 成员明细 姓名单位评审专家类别职称











采购人代表程煜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评审专家于延仲沈阳方迪物业公司物业管理服务
评审专家王林沈阳中盛瑞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经济高级工程师
评审专家李学峰沈阳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经济教授
评审专家关莉沈阳体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管理服务副教授

二、采购结果

包组编号 结果类型 确定原因或废标情形 确定日期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单






CG17-14-0118-001废标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2017年11月13日

三、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

下载

四、说明

1.凡与本次公告相关的事项,详见本公告或向 沈阳市于洪区政府采购中心 咨询。

2.除特殊说明,本公告所指时间为北京时间,所指日数为日历天数。

感谢您的支持和参与!


采购人

名 称: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 址:无

联系人:程煜

电 话:02425320106

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沈阳市于洪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于洪区政府采购中心401室(于洪区黄海路37号)

联系人:张洁

电 话:02425320401


沈阳市于洪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1月13日

采购信息更正公告

(采购序号:第 1 次)


沈阳市于洪区政府采购中心 受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委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发布 采购信息更正公告 如下,望周知。

1.项目名称:于洪区永安大厦物业外委服务

2.项目编号:CG17-14-0118

3.文件序号:1-1,原文件已变。请已获取原文件的供应商和被标注且未获取原文件的供应商 下载 现文件;请未获取原文件的供应商按原公告公示的获取方式获取现文件

4.原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09月25日

5.提交文件及证明材料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31日 09:30

6.更正事项和内容:

序号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1招标资质要求由原来的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164号令)规定的壹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招标资质要求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164号令)规定的叁级(含)及以上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

感谢您的支持和参与!


采购人

名 称: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 址:无

联系人:程煜

电 话:02425320106

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沈阳市于洪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CONTAC_ADD###

联系人:###DLJG_NAME###

电 话:###DLJG_PHONE###


沈阳市于洪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0月10日


采购公告

(采购序号:第 1 次)


沈阳市于洪区政府采购中心 受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委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 公开招标 采购方式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发布 采购公告 如下,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于洪区永安大厦物业外委服务

2.项目概况:查看

3.项目编号:CG17-14-0118

4.项目属性:服务

5.项目预算:1,000,000.00 元

6.包组数量:1

7.完成数量:0

8.采购数量:1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 包组属性 包组预算 其他信息






CG17-14-0118-001物业管理服务服务1,000,000.00元查看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

序号 法规依据 条件描述 证明要求





1政府采购法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政府采购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政府采购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政府采购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兼投兼中

不适用。

四、现场考察

不组织现场考察。

五、采购前答疑会

不召开采购前答疑会。

六、采购文件

1.文件序号:1-1。

2.文件售价:免费。

3.获取时间:即日起至 2017年10月17日 09:30 工作时间。

4.获取方式:已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向 沈阳市于洪区政府采购中心 提出获取意向;沈阳市于洪区政府采购中心 对有获取意向的供应商的供应商库信息进行核对并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无不良信用记录后,在沈阳市政府采购网标注供应商获取资格。被标注的供应商可 下载 电子版文件;也可前往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获取纸质版文件。文件以下载的电子版为准。

未进入的,请登录辽宁省本级或所属各市(大连除外)政府采购网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后获取。

接受联合体参加的,除上述约定外,沈阳市于洪区政府采购中心 应对联合体成员的供应商库信息进行核对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还应对联合协议是否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义务和在政府采购合同中各方金额占比进行审查。

七、响应文件

1.文件组成:详见采购文件。

2.文件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3.提交文件及证明材料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7日 09:30。

4.提交文件及证明材料地点:沈阳市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洪区黄海路16号甲三和大厦)。

5.提交文件及证明材料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现场密封提交实物件,并携带数字认证证书经 沈阳市于洪区政府采购中心 现场解密电子件;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提交和解密。所提交的实物件与所解密的电子件不一致的,以电子件为准。

6.政府采购的信息在政府采购网上向社会公开发布,响应文件应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7.提交份数:5 份,其中:正本1份,其余为副本。

8.文件有效期:自提交之日起 90 日。

八、评审相关

1.评审方法:详见采购文件。

2.评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3.评审地点:沈阳市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洪区黄海路16号甲三和大厦)。

4.开始时间:2017年10月17日 09:30。

九、说明

1.本公告公示期限为 20 日。

2.凡与本次公告相关的事项,详见本公告或向 沈阳市于洪区政府采购中心 咨询。

3.除特殊说明,本公告所指时间为北京时间,所指日数为日历天数。

感谢您的支持和参与!


采购人

名 称: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 址:无

联系人:程煜

电 话:02425320106

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沈阳市于洪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于洪区政府采购中心401室(于洪区黄海路37号)

联系人:张洁

电 话:02425320401


沈阳市于洪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0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