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服务采购项目“宜宾市公安消防支队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项目业主为:宜宾市公安消防支队,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为确保采购质量,充分体现公平竞争的原则,将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中选单位。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宜宾市公安消防支队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业主:宜宾市公安消防支队。
3、本项目采用单一报价方式,控制价为:28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此价格作废标处理)。
4、采购内容:宜宾市公安消防支队室内外保洁服务及其他后勤保障服务。
5、服务期:12个月(服务期内如遇政策调整,按规定办理)。
6、服务质量要求:合格。
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投标人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或企业法人(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3、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三级资质以上的资质证书(提供资质证书);
4、投标人在宜宾市城区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提供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5、投标人提供三年及以上管理经验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投标人获得省、市相关部门颁发的诚信企业证书(提供证书证明);2)投标人所管理项目三年内有获得省、市物业管理优秀项目表彰证明(提供所管理项目获得省优、市优小区或大厦证明);
6、投标人出具由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证明。
三、报名时间: 2016年11月9日至2016年11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40—16:30)。
四、报名地点:宜宾县北新国际2栋。
五、报名须出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 参选资格不能转让)。
六、参选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申请人报名前缴纳。(注:参选保证金以申请人公司对公账户缴纳,不接受任何现金存入形式缴纳保证金。申请人凭缴纳遴选保证金凭证报名。
收款单位:宜宾市公安消防支队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戎州分理处
银行账号:22-497001040005447
交款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7日17:00(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下列情形之一者,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①参选人不按时参加竞争性谈判会议的;②中选后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履约保证金及签订合同的。
七、竞争性谈判会议时间:2016年11月18日15时00分。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标文件,项目业主不予接收。
八、竞争性谈判会议地点:宜宾市公安消防支队七楼会议室(宜宾市南岸西区南丝绸路)。
九、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宜宾市公安消防支队
项目地点:宜宾市翠屏区南岸南丝绸路消防支队
联系人:游先生
联系电话:(0831) 2318137
采购代理机构: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29号沙河壹号二期7栋22楼
联系人:文女士
联系电话:1868311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