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正文:
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受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SDTASJ2016-1205;代理公司项目编号:SDSS20161139-TA047;
2、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3、项目内容:本次采购服务内容为泰安市人民检察院和高新区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
4、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38万元。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5.2 在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5.3 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
5.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6、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时间:自2016年11月10日起至2016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7.2地点: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7.3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363号奥来新天第A-1001;
7.4方式:来人购买,需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法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法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一体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7.5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8、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及地址
8.1递交时间:2016年12月2日8时30分起至9时30分止;
8.2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日9时30分;
8.3递交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八开标厅 ;
8.4地址:泰安市花园路39号。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9、联系方式
9.1 采购人: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435-16号
E-mail:tianjun10@126.com
邮政编码:271000
电话/传真:0538-3011168
联系人:刘处长
9.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项目经理:胡圣慧
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363号奥来新天第A-1001
E-mail: sanyangtaian@163.com
邮政编码:271000
电话/传真:0538-5059099
开户银行:泰安银行建设大厦支行
银行账号:811220101421000988
10、公告媒体
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www.tazfcg.gov.cn)。
11、监督部门
泰安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