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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建龙-公开招标-FJJL2017-ZB260-2018-2020年物业管理与服务

2017-11-13 14:31:13|作者:清洁吧
福建建龙-公开招标-FJJL2017-ZB260-2018-2020年物业管理与服务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FJJL2017-ZB260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厦门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光路58号   
联系方式:0592-503322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0号新港广场10楼C单元  
联系方式:0592-5049676 
采购项目名称:2018-2020年物业管理与服务 
来源:市级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2018-2020年物业管理与服务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0545908.00元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 
供应商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或做出书面声明: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财务状况报告是指最近一期的年报或季报,包含“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者是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提供开户许可证;或者是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11〕17号)的规定,小企业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供应商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近半年内或近一年内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投标人因新成立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应如实提供情况说明。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开业不足三年的,自开业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物业管理壹级资质,并提供有效资质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及投标人代表的正反面身份证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及地址:即日起至2017年12月4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购买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0号新港广场10楼C单元。 
采购文件售价:200元  
投标截止时间:2017-12-5 9:00:00 
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2017年 12月5 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在 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C区开标厅6(C404)公开开标。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冯警官,联系方式:0592-5033223 
其他:无 
采购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为:2017-11-13 10:4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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