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川县城区部分区域卫生保洁“市场化运营、契约化管理”试运行竞争性谈判公告 | |
延川县城区部分区域卫生保洁“市场化运营、契约化管理”试运行竞争性谈判公告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延川县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大队的委托,经财政主管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就延川县城区部分区域卫生保洁“市场化运营、契约化管理”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投标企业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名称:城区部分区域卫生保洁“市场化运营、契约化管理”服务项目二、采购项目编号YCZFCG-2017-163三、采购单位名称:延川县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大队地址:延川县北大街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延川县财政局一楼联系方式:0911-8331531或8331529五、采购作业范围及内容1.采购内容:清扫保洁作业范围:城区南至刘家湾变电站,北至圪?沟口(包括垂直区域山体、社区),总面积18.1万平方米。其中街道保洁面积11.6万平方米,社区面积6.5万平方米 。共有环卫工人80人。作业内容:主次干道、山体巷道、广场、绿化带等清扫保洁,野广告清理,环卫设施、护栏的擦洗,雨后淤泥清理,冬季融雪除冰。2.项目性质:财政拨款3.采购预算:试运行期间预算资金为每月13.75万元。六、试运行服务期限:2个月七、投标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企业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投标企业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含环境卫生保洁、生活垃圾收集服务内容。2、非法定代表人参加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法人本人参加需提供身份证原件。3.投标企业应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申明。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八、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1、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11月14日- 2017年 11月16日(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2、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延川县财政局一楼。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十、开标时间: 2017年 11月27日上午10:00(如时间有变更,另行通知)。十一、开标地点:延川县财政局一楼。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2017年11月13日 |